快递不得擅自放驿站!新规3月起施行

 《小康》 ● 中国小康网   2024-02-25 11:27:16

  中国小康网讯 “没有一个电话,快递员就直接把快递放到驿站。”“订单填写的地址明明已经精确到单元楼和门牌号了,就是希望送上门,还是得到驿站取。”“东西又多又重,如果快递站离家远真遭罪!”

  以上情况你遇到过吗?快递新规来了!

  日前,交通运输部公布了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经用户同意代为确认收到快件的;(二)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三)抛扔快件、踩踏快件的。

  虽然说这次颁布的是新规,但关于快递是否一定要送上门这一问题,早已有相关法律规定。国务院发布、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的《快递暂行条例》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也就是说,只要在配送范围内,收件人要求送货上门的,快递员就应该送货上门。

  (中国小康网综合自贵阳日报、极目新闻)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刘淞菱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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