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禁止制造、销售冥币 违规将处3倍以下罚款
3月26日,江苏省南通市发布《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通告》,要求全市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制造、销售冥币纸钱、纸扎实物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
通告称,违反通告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会同同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予以没收,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多地出台政策,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
据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公开资料显示,近年来多地出台推进文明祭祀移风易俗,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相关政策。
比如《哈尔滨市殡葬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五条指出,禁止在丧事活动中摆放、焚烧冥币和纸人、纸马(牛)等扎糊的封建迷信丧葬用品,或者从事扮巫婆、神汉等封建迷信活动。
《兰州市殡葬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二十二条亦规定,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的纸钱、纸扎等殡葬用品。
《上海市殡葬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二条指出,殡葬服务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对殡葬服务场所中妨害公共秩序或者抛撒、使用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行为,应当予以劝阻、制止。
《青岛市禁止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规定》第七条也提到,禁止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祭奠物品。违反规定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封建迷信丧葬祭奠物品,可以并处销售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六条规定,禁止制造、销售阴币、冥币、纸扎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禁止在火葬区出售棺材等土葬用品。
《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规定“禁止制造、销售冥币、纸扎实物等封建迷信的殡葬用品”,还“禁止在城市街道、居民住宅区等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设灵棚,禁止播放或者吹奏哀乐,禁止抛撒、焚烧冥币、纸钱”。
专家建议:应该加强管理,杜绝隐患,而不是一刀切
“纸钱冥币”是否属于封建迷信用品?对此,民俗学家赵书表示,“封建迷信”涉及到如何定性,是否符合现代社会的要求,不能随意下结论。赵书认为,售卖殡葬用品是否归结为“封建迷信”,要看性质。“比如售卖过程中有骗钱行为,那可能就涉及迷信。”此外,赵书认为,各地对殡葬用品也有不同要求,实际也要考虑当地情况。
关于是否需要禁止售卖,赵书认为要建立在一定前提之上。“从安全防火的角度来说,需要禁止。”但在推行绿色祭扫的过程中,赵书强调,习惯改变需要时间,对于传统祭祀的改变不应硬来。
民政部中国殡葬协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殡葬问题研究专家王国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应当对祭祀行为进行相应的管理,但管理不意味着“一刀切”。祭扫是民间行为和文化,有历史沉淀,老百姓需要一种寄托哀思的表达仪式,不可完全杜绝烧纸钱的行为,不可忽视百姓对祭拜先祖的需求。
“我们倡导低碳祭祀,用更环保的形式祭祀。”王国华说,为环保与减少火灾隐患,应提倡低碳祭祀,并要求各地区加强管理,但并不意味着,各地都该一禁了之。
新华财经专栏作家周运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当前丧葬用品中确实大部分是可以去禁止,但里面也有些东西也是历史文化中的一小部分。“比如最常见的冥币,这已经化身为民间一个寄托哀思的载体,当然也可以去研发可快速降解的新冥币,提倡只摆放不燃烧。所以在制定涉及千年来民风民俗的法规条例时,切忌盲目一刀切,可以分类禁止、合理引导、尊重民俗。”
(中国小康网综合“南通发布”公众号、九派新闻、红星新闻、财联社)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