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管理办法》 新闻发布会在南昌召开
中国小康网4月19日电 4月18日,江西省政府新闻办联合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在南昌召开《江西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谢志锋介绍有关情况。
谢志锋介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江西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3月18日,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了《江西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4月20日,《管理办法》将正式施行。
《管理办法》的制定背景
近年来,江西省锚定重点产业,持续用力,成功实现万亿元、五千亿元和千亿元产业的重大突破。当前江西进入了工业化中后期,正处在厚积薄发、爬坡过坎、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新时代背景下,如何接续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江西省委、省政府给出了明确的答案,就是高位推进“1269”行动计划,建设12条重点产业链、6个先进制造业集群,通过抓重点产业链实现集群化发展,推动江西省工业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制定出台了
《管理办法》,主要基于三个背景和考虑。
一是贯彻国家决策部署的迫切需要。打造先进制造业集群是党中央、国务院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快建设制造强国的重要抓手。国家出台了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的意见,要求各地加快培育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形成世界级、国家级、省级梯次发展的良好格局。
二是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省委十五届五次全会明确提出,加快培育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1269”行动计划提出,打造电子信息等6个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强的先进制造业集群。省工业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的实施意见》明确,到2026年,要培育20个左右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
三是推动江西省制造业由大变强的现实需要。江西省集群发展水平总体还不高,规模实力、质量效益、竞争能力还不强,亟需瞄准国际先进和国内一流的标准,培育一批在国际国内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
《管理办法》的内容特点
《管理办法》全文共5章18条,内容重点突出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突出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发展重点。《管理办法》明确了先进制造业集群申报的基本条件,尤其要聚焦3个方面:一是先进技术创新能力和先进制造水平。建立完善的技术体系和合作创新网络,持续推动先进技术在集群中转移转化,提升集群先进制造能力。二是一流的产业生态。先进制造业集群要形成内部“结网和互动”的生态网络,具有完善的产业链融通发展机制,产业链与创新链、资金链、人才链高度耦合,企业、平台、组织与政府之间良性互动并积极发挥作用,形成良好的集群生态。三是先进的集群治理机制。充分发挥联盟、协会、集群促进组织等核心节点作用,基于市场化协商原则,自发达成和履行相对稳定的共同协议,开展集群行动的自发治理。
(二)突出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发展主体责任。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作为申报主体,也是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建设主体。在制定实施建设方案、明确重点工作任务、制定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推进机制等方面发挥牵头作用,促进优势资源向集群汇聚,确保各项建设任务有效推进。集群发展促进组织、核心承载开发区、协同区要按照建设方案要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突出做好与现有省级产业集群的衔接。江西省从2004年开始部署省级产业集群培育发展工作,截至2023年,累计培育了136个省级(含培育、特色)产业集群,实现营业收入约3.5万亿元,占全省开发区营收比重九成以上,成为全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也是培育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的坚实基础。《管理办法》明确先进制造业集群必须依托现有省级产业集群开展申报,且核心集群在上年度综合考核中达到良好等次以上,旨在推进现有省级集群提能升级,为先进制造业培育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朱敏)
编辑:刘双平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