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香果女孩案凶手杨光毅被执行死刑 广西百香果女孩案详情细节曝光!百香果女孩案前因后果最新消息
杨光毅见状,伸出双手去抱她,丽丽挣扎,并告诉杨光毅,“要回家做工”。杨光毅没有理会,继续抱着往前走。
2020年5月11日,封面新闻记者在陈天传的带领下,在丽丽第一次被抱走的地方看到,此处往回走,距离杨光毅家不足50米,距离丽丽家直线不超500米,周围虽竹林茂密,但不时有村民经过。
判决书载明,杨光毅抱着丽丽走到刚刚小便的地方,便动手摸丽丽,后者挣扎,吵着要回家。
杨光毅骗她,“我抱你回家吧。”边说边将丽丽抱着朝旁边的瘦沙岭山上走。
快到山顶时,丽丽挣脱,向山下逃去。逃了30米左右,被杨光毅追上。
丽丽仍然在大哭大叫,杨光毅干脆用手大力掐住她脖子,直到丽丽晕厥。
丽丽昏厥后,杨光毅将丽丽装到那只红色蛇皮袋,然后扛在肩膀上继续朝山顶走去。
判决书显示,到了山顶后,杨光毅“用力将肩膀上的红色蛇皮袋扔到地上”,再次伸出双手去掐丽丽颈部,大约10多分钟后,丽丽不再出声,但眼睛睁着,身体还在微微挪动。
杨光毅随即摸出随身携带的小刀……其后,杨光毅先将丽丽的32元钱揣进自己口袋,然后实施了强奸……并把丽丽遗体泡水后,抛弃在鱼尾岭的一棵桉树下。
罪犯杨光毅作案地多达15处
经鉴定,杨晓燕的死因系由于被他人强暴伤害过程中,胃内容物反流进入气管、支气管和气管被锐器刺破,气管外周围血管损伤出血,血液直接流入气管、支气管,造成气管、支气管填塞致机械性窒息而死亡。
广西“百香果女童案”再审改判死刑
新京报此前报道,广西灵山10岁女童卖百香果途中失踪,男子杨光毅因强奸罪于2019年7月12日被法院一审判处死刑,法院审理查明,杨光毅强奸女孩后,又刺破其眼珠并将其杀害,同时拿走女孩身上卖百香果所得的32元。
2020年4月7日,广西高院二审以杨光毅存在自首情节为由,改判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判决书显示,广西高院认为:“一审法院查明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适用法律正确”,但因没有考虑到杨光毅自首等情节,因此量刑不当,遂作出上述改判。
该案的改判结果引发热议。5月10日,最高院决定对该案的终审判决进行调卷审查。5月11日,女童家属向广西高院提出申诉。2020年11月11日,最高院在阅卷后,指令广西高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百香果女孩遇害案进行再审。
2020年12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原审被告人杨光毅强奸案进行公开宣判:撤销原二审判决,改判杨光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广西高院经再审认为:杨光毅犯罪手段极其残忍,情节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大,罪行极其严重。杨光毅虽有自首情节,但结合其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对其不予从轻处罚,对该案作出上述改判。(综合媒体报道)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