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广联:德国立法把重症监护放在家中或疗养院进行 引发争论
《小康》 ● 中国小康网 2022-12-16 11:55:24
另一方面,从法定健康保险公司的角度来看,新法律是一种收益,是为了患者的利益。在敏感地带,护理质量会明显提高。联邦健康保险基金医疗服务部的 Jürgen Brüggemann说“外部重症监护意味着某人非常需要治疗。例如,它通常是关于需要人工呼吸环境的人,他们自己无法咳出粘液,然后痰液必须被吸出。如果这没有发生,就会出现危及生命的情况。为了避免这种情况,提供了‘院外重症监护’”
新的 IPREG 法影响了德国约 22,000 名被保险人。对于昏迷、严重事故后脊髓损伤、癫痫或导致早逝的进行性肌肉疾病的患者,可以开设院外重症监护室。根据新法律,在所有这些情况下,医疗服务部门将每年对受影响的人进行一次或两次家访。原因之一:自己付费的重症监护费用昂贵,平均每人每月花费 25,000 欧元。
联邦医疗服务中心的 Jürgen Brüggemann 认为他的工作如下“我们的工作是帮助确保提供良好的护理,但仅在必要时提供。当然,法定医疗保险也有其局限性。这是关于检查是否存在同样非常昂贵的服务的医疗要求,其次,操作地点的护理是否良好或是否需要改变。”
那么,问题在于这个所谓的“操作场所”能不能留在家中,或者从现在开始,健康保险基金是否会推动在更具成本效益的护理机构中提供团体护理?
自 2020 年 10 月通过新的重症监护法案 IPREG 并逐步付诸实施以来,那些受影响的人、他们的自我组织和协会一直对此感到担忧。最初的法律草案中的措辞也加剧了人们的担忧,即改善居家护理不佳的情况首先意味着一件事:搬家并继续住在家里,或住在提供人工呼吸的公寓里。
作者:老马
责任编辑:王一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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