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承诺捐1100万没兑现被母校起诉!中国矿业大学90后校友成“老赖”

 《小康》 ● 中国小康网   2023-03-09 17:20:29

  近日,90后男子因承诺捐1100万没兑现被母校起诉一事被炒得纷纷扬扬。据悉,因没能履行1100万捐赠承诺,中国矿业大学校友吴幽被中国矿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告上法庭,成为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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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4月10日,中国矿业大学在110周年校庆之际,公开宣布其2008级校友吴幽捐赠1100万元人民币,支持学校事业发展。在当时,这是中国矿业大学成立后收到的最大单笔捐赠。

  中国矿业大学新闻网在此前报道中公布了吴幽捐款的用途,报道指出,吴幽回报母校,鼎力支持母校“双一流”建设和人才培养,吴幽的捐赠用于在母校基金会设立高端人才计划基金、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海外实习基金、名人名师讲座基金和创新创业基金。

  但是,因吴幽没能履行捐款承诺,被中国矿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告上法庭。据报道,吴幽在庭上表示,其管理的基金遇到困难,希望变更捐赠方式。

  2022年7月,双方之间的赠与合同纠纷在江苏省徐州市首次开庭。2023年1月,吴幽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1100万余元。

  校友承诺的捐赠没到位,反被母校告上法庭,引来网络关注与议论。

网友表示,一个吹牛不负责,另一个来讨要,都不讲体面。

  不过,就校友承诺的捐赠不兑现,学校该不该起诉这件事上,法律已有规定。民法典规定了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符合普通人之间的来往,就是答应赠送他人的,可以反悔不给。但民法典同时明确,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也就是说,公益捐赠如果承诺而不捐,是不行的。这是为了防止捐赠人开“空头支票”。

  如果捐赠人实在没钱,怎么办?对此,法律也有规定。诸如,公开承诺捐赠或者签订书面捐赠协议后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经向公开承诺捐赠地或者书面捐赠协议签订地的民政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开说明情况后,可以不再履行捐赠义务。

(中国小康网综合每日经济新闻、澎湃新闻、极目新闻等)

作者: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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