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涉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人格权保护典型案例
中国网10月17日讯(记者 张艳玲)最高人民法院16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6起涉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人格权保护典型案例,案例涉及网络自媒体蹭热点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侵害民营企业声誉、基于不当目的注册商标侵害民营企业家人格尊严、无事实依据抹黑企业或者企业产品、在微信朋友圈及群聊中发布侮辱性言论侵害企业名誉权、同业竞争者虚假投诉进行商业诋毁等问题。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优化法治环境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指导意见》,要求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人格权。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陈宜芳表示,加强对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人格权司法保护,及时制止侵害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名誉权等人格权的违法行为,对于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陈宜芳表示,企业及企业家的名誉是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依法保护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名誉权是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应有之义。民营企业家的名誉权等人格权益受损不仅关系其个人权益,也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企业的形象和正常经营发展,处理不好,会破坏民营企业的稳定预期和发展信心。
另外,商誉是经营者在市场经营活动中经过长期努力建立起来的企业形象和市场评价,良好的商誉能够为经营者赢得更多的交易机会,是企业在激烈竞争中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石。但是,有的经营主体通过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实施商业诋毁,损害竞争对手商誉,扰乱市场竞争秩序。
健康、清朗的网络环境是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信息传播具有言论表达便捷、受众面广、传播速度快等特点。部分网络自媒体基于博取流量、吸引眼球等动机,在互联网空间散布不实信息、发表不实言论,对民营企业声誉造成严重负面影响,极大地损害了企业经过长期努力建立起来的企业形象和市场评价。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在网络平台发布言论,不得违反法律、不得侵害公共利益以及其他主体合法权益。
陈宜芳强调,最高人民法院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名誉权,依法惩治对民营企业的污蔑、诽谤等侵权行为,支持民营企业为经济社会发展履行社会责任;有效维护民营企业家人格权益,为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提供司法保障。同时,依法严惩商业诋毁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保护民营企业合法利益的司法价值导向。这有助于推动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陈宜芳表示,下一步,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找准司法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在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中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来源: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