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收费用要提前告知 修家电不明码标价最高罚5000元

 《小康》 ● 中国小康网   2023-10-31 15:59:21

  北京晚报讯(记者张楠)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北京市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其中明确,维修服务经营者应当如实介绍维修服务相关价格信息,不明码标价最高可罚5000元。

  《规定》要求经营者履行明码标价义务,充分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例如,对于同一品牌或者种类的辅料、零配件等产品,因颜色、形状、规格、产地、等级等特征不同而实行不同价格的,相关经营者应当针对不同价格分别标示品名。

  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单独收取上门费的,在上门行为发生之前,应当主动告知消费者,经消费者确认后方可提供上门服务并收费。维修人员还应在服务前主动向消费者出示与在其经营场所明码标价内容一致的价目表或价格手册等,以便于消费者选择、查询。

  加急服务、夜间服务、高空作业服务等相关特殊服务,如单独收费或加收费用,也应在上门前或服务前主动告知消费者,经消费者确认后方可提供相应服务并收费。

  《规定》提出,提供家电维修服务实行先消费后结算的,应当在结算前向消费者出具结算清单,列明所消费的服务项目、价格及总收费金额等信息。存在辅料或者零配件费用的,还应当列明相关产品的品名、数量、价格等信息。

  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如果没有明码标价,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还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作者:张楠
责任编辑:王一
来源: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