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槿惠三起案件同天“过堂” 获刑24年后朴槿惠再被判8年

 《小康》 ● 中国小康网   2018-07-20 15:58:47

  【国家情报院受贿案:涉嫌收受36.5亿韩元贿赂】

  今年1月4日,韩检方宣布以朴槿惠涉嫌收受国家情报院36.5亿韩元贿赂为由,对其追加起诉。检方称,朴槿惠违反《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规定的受贿、致国库损失、贪污公款等。

  根据检方指控,朴槿惠涉嫌在担任总统期间的2013年到2016年,从国家情报院收受特别活动费。检察机关主张说,该资金是匿名手机话费和运营费、注射费用等。

  6月14日,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审理此案,韩检方要求判处朴槿惠12年有期徒刑,并处以80亿韩元罚金以及追缴35亿韩元。朴槿惠未出庭受审。

  6月15日,三名前国情院院长因使用机关经费贿赂朴槿惠,总金额达35亿韩元,已经遭到判刑。在这三名前院长中,李丙琪、李炳浩被判刑3年6个月,南在俊被判刑3年。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发布指出,国家情报院特别活动费应该用于情报搜集。

作者:郭炘蔚
责任编辑:祥毓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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