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中院发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 以“小案件”裁判诠释司法正能量
北京日报讯(记者 徐慧瑶)北京三中院日前通报10件保障民生、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其中包括4件侵权责任纠纷案件、2件合同纠纷案件、2件物权纠纷案件和2件人格权纠纷案件,涵盖医疗健康、个人信息保护、产品质量等民生领域,从友善和睦、诚实守法、社会公德等不同角度诠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目标和导向。
在“小区微信群发表不当言论案”中,因周某甲在楼道处抽烟,并扔烟头在楼道里,程某在业主微信群内要求周某甲不要抽烟。随后,周某甲及其亲属周某乙与程某发生口角。程某认为周某甲和周某乙的言论侵犯其名誉权,要求二人赔礼道歉。法院审理后认为,两名被告的言论存在低俗不文明、不尊重女性并带有侮辱性含义的情况,属于对程某名誉的诋毁及人格贬损。且群内成员有139人,二人言行对程某人格尊严造成损害,构成对程某人格权的共同侵权,判令二人在微信群中发表致歉声明,公开赔礼道歉。法官表示,本案引导公民在网络活动中规范言行,在邻里相处中友善沟通,共建和谐稳定社会。
“挂号信投递错误丢失案”中,2019年,某邮政支局寄递国家知识产权局寄出的82件商标注册证明原件时,将挂号信投递至朝阳区某会展中心,由物业公司签收,但收件人某知识产权代理公司迟迟未收到挂号信,经查询发现挂号信已遗失。该知识产权公司将邮政支局、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相应经济损失。法院认为,邮政支局存在重大过失,应对涉案信件丢失承担主要责任;物业公司亦有一定过失,应承担次要责任。法官提示,各方均应秉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爱岗敬业的精神,恪尽职守履行工作职责。
在“主张家庭成员侵犯祭奠权益案”中,当事人王某乙发现其父王某甲墓地被搬迁,实为其父亲的配偶李某某与其余子女将其父的骨灰迁移至新墓地。王某乙认为其祭奠权益被侵害,起诉李某某等人要求告知其父墓地及骨灰存放地,并赔偿精神损失费及赔礼道歉。法院审理认为,李某某等人迁坟之举系根据村里的通知要求,主观上不存在恶意,提交的证据能够证明其曾多次联系原告,但原告未接通电话,因此没有支持王某乙诉讼请求。法官提示,亲属之间更应以维持和谐稳定的家庭关系为出发点,相互沟通,相互理解。
北京市人大代表秦红岭点评,10个典型案例从与百姓生活工作息息相关的“小案件”出发,以深入浅出、平易近人的方式明断是非,从专业角度彰显司法温度和社会价值导向,体现了司法裁判中情、理、法的有机融合,深刻阐释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司法正能量。
三中院副院长薛强表示,该院将继续完善优秀案例、文书的考评标准,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审判质效工作,强化相关典型案例的培育宣传,多方面传递法治正能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来源: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