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 吉林市政府原党组成员李洪信被公诉

 《小康》 ● 中国小康网   2023-09-20 10:26:49

  中国网9月19日讯 据最高检消息,日前,吉林省吉林市政府原党组成员李洪信(副厅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经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通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洪信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通化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李洪信利用担任公主岭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桦甸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企业和个人在股权转让、规划设计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在担任桦甸市委书记期间,滥用职权违规向企业出借资金,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作者:彭瑶
责任编辑:王一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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