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通报“防火中心不雅监控画面” 律师:侵犯隐私权
据“福地虞山”微信公众号10月8日消息,常熟市人民政府虞山街道办事处通报,近日,网传“虞山森林防火指挥中心不雅监控画面”图文信息,虞山街道迅速开展核查。经查,10月5日17时许,虞山森林防火队员林某在值班期间,违规拍摄不雅监控画面并转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目前,林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当值其他三名队员未对林某拍摄传播行为劝导制止,虞山街道已对三人进行停职处理,由街道纪工委进一步调查。
此前报道
近日,网传江苏常熟虞山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大屏幕播放监控拍下的男女不雅画面,一旁还有人用话筒实时“评论”,视频疑被用手机翻拍后发布到网上。
网传视频显示,监控时间为2023年10月5日17时47分左右,地点为苏州常熟森林防火通道(王石谷纪念馆西南)。画面中,疑似一对男女在户外发生关系。画面外,有人用话筒实时“评论”,还有人员附和。视频上方电子屏显示“热烈欢迎各级领导莅临虞山森林防火指挥中心”的字样。
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大屏播放男女不雅画面(网络截图)
有网友认为,若上述情况属实,为何森林防火指挥中心监控拍到的视频会通过手机翻拍传播到网上,而且加了实时“评论”?该行为被指侵犯了公民隐私。
对此,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若网传虞山森林指挥中心大屏播放这对男女不雅视频并发布至网上属实,那么该行为构成违法。
付建分析称,该视频监控中的步道为公共场所,对有需要的公共场所设置监控设备、无意记录该男女的不雅行为不算侵权。但是明知视频有裸露他人身体部位、涉及他人私人隐私而发布的,可能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男女在步道上发生关系即便不雅,也属于个人隐私。”
付建表示,若传播行为属实,涉事人员利用指挥中心屏幕播放不雅视频,还翻拍传到网上并附带侮辱性言语,涉事人员既要向这对男女承担民事侵权责任,甚至还会面临治安处罚。
付建提醒,该不雅视频可能涉嫌淫秽物品,对淫秽物品进行传播,情节轻微的可能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则可能承担刑责。他解释,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另外,如果情节过于严重,可能构成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规定的传播淫秽物品罪。
(中国小康网综合“福地虞山”微信公众号、极目新闻)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