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秘顾客”豪掷千万买黄金 竟是为电诈犯罪“跑分”洗钱

 《小康》 ● 中国小康网   2023-11-30 15:49:23

北京晚报讯(记者张宇 通讯员张文英 李德鹏)上午在黄金店铺买金条,下午就到回收商处卖出,十几天时间,两个“神秘顾客”花了超1200万元买黄金。黄金店铺发现异常,果断报警。记者昨天(11月29日)从北京大兴区检察院了解到一起利用黄金买卖,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洗钱的刑事案件,这一黄金洗钱团伙成员分别被判处五年六个月至十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男子连续四天到大兴区某黄金销售店铺购买金条,后面又带领一人连续十天购买金条,两人购买黄金超过1200万元。因数量、频次超出个人收藏需求,且频繁更换银行卡和不挑选款式,购买行为明显异常,这家店铺向公安机关报案。

  几天后,两人像往常一样走进黄金店铺,被等候在此的民警查获。随后,以刘某为首的黄金洗钱团伙被一网打尽。经查,这是一起利用黄金买卖进行“跑分”洗钱的违法犯罪活动。刘某在收到上家提供的银行卡后,按照要求刷卡购买黄金,再将黄金售出变现,将资金存入指定账户,“任务”完成后上家会留给刘某一笔不菲的好处费。为避免刘某“携金跑路”,上家要求先支付一笔巨额押金。刘某无力支付押金,联系了朋友马某,借得“启动资金”。马某借款后还协助刘某前往黄金回收店铺卖出黄金。之后,刘某、马某又拉拢了吴某等人。从资金支持、接送“卡农”、刷卡购金再到售出变现,涉案人员形成了黄金倒卖变现犯罪链条。经查,上游犯罪团伙提供的24个银行账户均直接接收了电信网络诈骗款,这一团伙通过购买黄金合计转移1200余万元资金。

  大兴区检察院对刘某等人分别提起公诉。被告人刘某等人行为均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大兴区检察院建议判处主犯刘某、马某等人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四年八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建议判处从犯吴某、兰某等人有期徒刑三年至十个月不等,并处罚金。被告人均表示认罪认罚。目前,大兴区法院已对刘某等人依法作出判决,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指控意见和量刑建议,判决已生效。


作者:张宇 张文英 李德鹏
责任编辑:王一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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