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征求意见 禁止以彩礼为名借婚姻索取财物

 《小康》 ● 中国小康网   2023-12-12 11:03:32

北京日报讯(记者 高健)昨天(1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出,禁止以彩礼为名借婚姻索取财物。

  征求意见稿提出,法院在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中,可以综合双方当地民间习俗、给付目的、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大小、给付人及接收人等因素,认定彩礼范围。同时,明确三种情形下,给付的财物不属于彩礼:婚约一方在节日、生日等有特殊纪念意义时点给付的价值不大的礼物、礼金;婚约一方为表达或者增进感情的消费性支出;其他价值不大的财物。

  同时,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了涉彩礼返还纠纷案件中当事人主体资格。离婚纠纷中,一方一并提起返还彩礼诉讼请求的,当事人仍为夫妻双方。婚约财产纠纷中,婚约一方及其实际给付彩礼的父母可以作为共同原告;婚约另一方及其实际接收彩礼的父母可以作为共同被告。

  征求意见稿还分别规范了已结婚登记并共同生活和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共同生活时彩礼返还的条件。

  本次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26日。


作者:高健
责任编辑:王一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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