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交管局回应:无牌“电动助力三轮”上路将被罚
能用脚蹬,也能用电机驱动。近期,一些商家宣传一种“可合法上路行驶的‘电动助力三轮车’”。这种“电动助力三轮车”是非机动车还是机动车?究竟能否上路行驶?昨天,北京公安交管部门给出了回应。
“电动助力三轮”属机动车
北京公安交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种所谓“电动助力三轮车”安装有动力驱动装置,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应只有两个车轮,不包含所谓的“电动助力三轮车”。
根据相关法律和国家标准规定,所谓“电动助力三轮车”符合“机动车”定义,按照车型划分应被认定为“三轮摩托车”。
在产品公告目录内可申领牌照
交管部门表示:如果车辆在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中,且符合要求,可以注册登记并申领牌照,驾驶人需根据三轮摩托车类型持驾驶证D本或F本,按三轮摩托车通行规则通行。
如果车辆不在上述目录中,则属于违规车辆,车辆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交管部门不予办理注册登记,车辆不得上路行驶。
违规上路视情况扣分罚款
交管部门强调,未登记的电动助力三轮车违规上道路行驶,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扣留车辆,处200元罚款,驾驶证记9分;对未取得驾驶证驾驶电动助力三轮车的,依法最高处2000元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对未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驾驶的,依法最高处2000元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记9分;对在道路范围内违反规定停放的,交管部门将可依法拖移车辆,处200元罚款。
驾驶电动助力三轮车上道路行驶存在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交管部门也将依法严格查处。
此外,对人力三轮车加装动力驱动装置的,交管部门也将依法处罚款、责令拆除加装的动力装置并予以收缴。
交管部门提示,市民购买车辆前应首先向交管部门了解车型属性,如果属于机动车,应知晓登记注册和驾驶者要求,不要相信个别商家的虚假销售广告或者虚假推销,避免购买到违法车辆,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北京晚报记者 安然
来源: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