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谁担责? 法官以案释疑 厘清相关主体责任

 《小康》 ● 中国小康网   2024-03-02 19:18:10

近年来,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改装等原因引发的火灾事故频发,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威胁。在相关事故中,往往涉及到车辆使用者、电池生产商、车辆销售商以及小区物业等多方责任主体。因事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相关主体该如何担责?北京朝阳法院结合典型案例就责任问题进行解读。

  电池箱若有质量问题 厂家销售商可能担责

  朝阳法院法官陈曦告诉记者,从过往案件看,有不少火灾事故最终查明的起火点均位于电动自行车的电池箱。若起火原因是由于电池箱存在质量问题,那么电池生产商以及电动自行车的销售商都可能面临赔偿责任。

  民法典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电池生产商和销售商的生产销售行为面向公众,且以盈利为目的,若不能确保产品质量的安全可靠和经营行为的规范严谨,将给公众带来重大隐患。此类案件中,如果涉案电池的生产商和销售商不能证明自身生产或销售的电池属于合法合规合格的产品,就应承担火灾损害的赔偿责任。”陈曦说。

  在一起典型案例中,消费者顾先生从某经营部购买了一辆电动自行车,停放于自家一楼院内。一天夜里,他用插线板充电时电动车突然起火,火势迅速引燃周边可燃物,造成租客杨先生等人受伤,并造成大量财物受损。事后杨先生诉至法院要求赔偿。

  火灾事故认定书显示,起火点为涉案电动自行车的电池箱,火灾是由于电池充电过程中起火所致。法院审理后认为,电池应当具备安全的使用性能,充电过程中起火属于非正常现象,涉案电池显然存在质量缺陷,因此电池销售商、生产商应承担相应责任。顾先生通过飞线方式给电动自行车充电,且未采取消防安全措施,还在充电处堆放沙发等易燃物,应对损害的扩大承担责任。最终法院判决,车辆销售商、电池生产商对杨先生的损失承担75%的赔偿责任;顾先生承担25%的赔偿责任。

  未尽到消防防范义务 物业要承担相应责任

  若因电动自行车起火引发小区严重火灾,某些情况下物业公司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一起典型案例中,两居民在楼梯间使用物业公司管理的插线板给电动自行车充电,因电气线路故障两车起火又引燃了附近一辆电动自行车。三辆车同时着火引发火灾,造成4人受伤、财产损失若干。监控录像显示,其中一人将电动自行车推至楼梯间内充电时,有物业人员路过,现场未予制止。最终,物业公司和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楼内私自充电的居民均被判决担责,共同赔偿相关损失200万元,其中物业公司担责30%。

  陈曦提醒,物业公司作为小区消防责任人,有义务对管理区域内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并加强对充电安全的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的行为。若物业未尽到消防安全防范义务,则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室外用公共设备充电 车主应尽到注意义务

  电动自行车失火引发的火灾事故,行为人若存在违规停放、充电、改装车辆等行为,不仅可能因此受到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陈曦特别提醒,在相关事故中,不仅仅是违规充电的行为人需担责,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导致助燃、加大火势的,视过错程度也可能需要承担相应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即便是在室外使用公共充电设备给电动自行车充电,车辆所有人也应对车辆安全情况尽到注意义务,及时发现并排除车辆故障及安全隐患。否则,一旦导致火灾发生,致使他人人身财产受损,仍需视过错程度承担责任。”

北京晚报记者 张蕾


作者:张蕾
责任编辑:风华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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