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了3000多万元的盗版书 男子获刑6年被罚1500万
《小康》 ● 中国小康网 2024-04-24 15:55:25
北京晚报讯(记者张蕾)昨天(4月23日)是世界读书日,北京朝阳法院公开宣判了两起售卖盗版书案。其中一起案件的被告人是一家三口,儿子邵某某为主犯,因犯侵犯著作权罪,他在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外,还受到高达1500万元的罚金刑。
“人民法院在打击侵犯著作权犯罪中,除了利用有期徒刑等主刑以外,还会利用财产刑收缴其违法所得,剥夺其再犯罪的经济基础。”集中宣判后,法官王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邵某某一家三口均从事盗版书生意。邵某某伙同父母于2017年至2023年间委托印刷厂印刷盗版图书共计1500余万册,并通过图书批发市场或物流向全国各地销售,销售金额累计3000余万元。
法院认为,邵某某及其父母制售盗版书的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对主犯邵某某判处有期徒刑6年。由于此案违法所得无法查清,法院根据案件的非法经营额、被告人从业时间、印刷图书数量以及每册图书的盈利情况,综合判处邵某某罚金1500万元。邵某某父母系从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和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分处罚金20万元和5万元。
在另一起案件中,自2021年4月至2023年3月间,胡某某销售侵权复制品图书金额总计690余万元。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胡某某有期徒刑5年,罚金350万元。
作者:张蕾
责任编辑:王一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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