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用父母的钱打赏主播怎么办?未成年人打赏直播平台主播,款项是否可退还?最高法明确回应!
《小康》 ● 中国小康网 2021-03-03 09:52:08
中国小康网3月3日讯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通报了7件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其中,生于2002年的刘某初中辍学后,用父母的近160万元钱打赏直播平台主播,后来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双方经多次调解后庭外和解,打赏款项被返还。最高法表示,该案的典型意义在于,未成年人打赏未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则无效,如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最高法回应未成年直播打赏问题表示:司法实践中涉及到的网络打赏、网络游戏的纠纷,多数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也就是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这些人在网络进行游戏或者进行打赏时,有的几千、几万,这显然与其年龄和智力水平不相适应。在未得到法定代理人追认的情况下,其行为应当是无效的。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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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综合
责任编辑:赤子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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