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男子售卖自家26棵香樟判缓刑 人工栽种香樟算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吗?

 《小康》 ● 中国小康网   2023-12-28 09:39:32

  人工栽种的香樟树,是否属于国家重点保护植物?

  据报道,2016年7月,四川泸州叙永县男子马万林,将其父种植的26棵香樟树卖给他人,被法院判决犯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马万林称,涉案香樟树在自家屋前房后、自留地旁,且因为多数被松鼠啃坏枯死,为防止安全隐患,他才将枯树砍伐卖掉;且香樟树是其父亲人工栽植,不属于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法院则认为,即使涉案香樟是人工移栽,也属在自然环境下生长,其物种性质仍具有珍稀性,属“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范围。

被马万林出售的香樟树。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对于马万林、谢某林称涉案树木均为烂死枯死树木,泸州市中院经综合相关证人证言及现场勘验照片,认定该案所砍伐香樟树存活的至少在两根以上。2018年2月,泸州市中院驳回了两人的上诉。

  马万林被判刑后的2020年3月21日,最高法、最高检发布司法解释《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四条有关问题的批复》第二条明确,“人工培育的植物,除古树名木外,不属于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的‘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之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批复不一致的,以本批复为准。”

  2020年3月,两高批复明确“人工培育的植物,除古树名木外,不属于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的‘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图片来源/网页截屏

  多位受访专业人士告诉上游新闻记者,按照这一司法解释,马万林显然不应被追究任何刑事责任,但关键是:马万林的案件是否应当根据该规定被改判?

  马万林称,目前,自己已向最高人民法院递交了申诉状,希望最高人民法院能够就案件及时查清情况,根据事实作出改判,“我没有入狱一天,改判后可能也没有国家赔偿,但从申诉一开始,我要的就不是赔偿。我家里人都是老实本分人,从来没想过因为砍树而成了罪犯。我追求的是自己的公平与正义。”

  (中国小康网综合上游新闻、济南新闻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明晓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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