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未满12岁男孩杀害女童父亲提起申诉:需要一辈子来接受这个结果
《小康》 ● 中国小康网 2024-03-19 10:20:32
2023年8月30日,湖北荆州公安县未满12周岁男孩杀害4岁半女童。今年1月22日,女童父亲收到了撤案决定书:因男孩作案时不满12周岁,无刑事责任能力,据刑法规定撤销此案。另外,父亲从公安机关了解到,事发后,男孩被送到湖北武汉一所专业机构接受心理矫治,时间是6个月。按时间,过完年后,开始正常上学。案发后,男孩父母没跟被害女童家道歉。目前,女童父亲正提起刑事申诉,同时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我们可能需要一辈子时间来接受这个结果。”
3月18日,女童父亲Z先生接受顶端新闻记者采访时称,“又是一起未成年人暴力事件,看到他们这个消息(河北初中生遭受同班同学杀害)时,代入感太强了,我不由自主的代入到受害者家属的身份,我也很能理解被害孩子父亲的心情。”
Z先生此前在接受顶端新闻记者采访时称,2023年8月30日,其老家一12岁男孩哄骗其女儿前往离家400米左右的菜园进行施暴。
此前,因涉事男孩未满12岁,无刑事责任能力,被当地公安局撤销案件决定书。
Z先生称,事情发生后,他和他的爱人就再也没回过老家,“直到现在,我们还无法接受这个事情的发生,因为只要回去我就会忍不住回想起来这件事情。”
如今上述事件已经过去近8个月,他目前已和负责此案的律师向公安县及荆州市有关司法部门提交了申诉书以及相关证据,正在等待受理。
同时Z先生表示,“未成年成长过程中,一定要有家庭陪伴,因为孩子都是有双面性的,他可能在学校是一个乖巧的孩子,但是回家后,面对父母朋友却是另一幅面孔,学校教师引导固然重要,但是家庭温暖,以及父母的陪伴更能影响孩子,希望大家都能重视家庭教育这件事情,多关注未成年人的成长和心理健康。”
(中国小康网综合半岛都市报、顶端新闻)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王一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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