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拥有亿元资产的家庭达13.3万户 “富裕家庭”都分布在哪里?

 《小康》 ● 中国小康网   2024-03-20 15:50:02

  3月19日,全球高净值人群研究机构胡润研究院发布《2023胡润财富报告》。根据报告,截至2023年1月1日,中国拥有亿元资产的“超高净值家庭”数量达到13.3万户,比上年减少3.8%,即减少5200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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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网络

  报告还显示其他财富分段的家庭数量。截至2023年1月1日,中国拥有600万元资产的“富裕家庭”数量已经达到514万户,比上年减少0.8%,即减少4万户;拥有千万元资产的“高净值家庭”数量达到208万户,比上年减少1.3%,即减少2.7万户。

  从城市来看,中国富裕家庭分布依然保持‘3+2+2’的城市群格局——前三大为北京、上海和香港,接着是深圳和广州,然后是杭州和宁波。最集中的前30个城市,占全国富裕家庭总数的67%,去年是68%。

▲图源网络

  不同财富分段家庭数量的地区分布略有差异。600万元资产“富裕家庭”分布数量前三的地区分别为北京、广东、上海,数量分别为73万户、70.1万户、62.6万户;千万元资产“高净值家庭”分布数量前三的地区分别为广东、北京、上海,数量分别为30万户、29.9万户、26.5万户;亿元资产“超高净值家庭”分布数量前三的地区分别为北京、广东、上海,数量为1.94万户、1.73万户、1.68万户。

  在亿元资产“超高净值家庭”构成中,企业主的比例占到79%,比上年增加4个百分点;职业股民较上年减少2个百分点到14%;不动产投资者较上年减少2个百分点到7%。

  胡润百富董事长兼首席调研官胡润表示:“2022年,疫情冲击叠加国际地缘政治格局演变,全球经济发展不确定性上升,全球范围内主要国家的私人财富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中国15年来第二次出现高净值家庭数量下降,总财富也比上一年下降3.6%。全球资产净值达到或超过3000万美元的超高净值人士持有的财富总量缩水10%,欧美平均缩水十几个百分点。”

  据悉,这是胡润研究院连续第15年发布《胡润财富报告》。今年的报告新增加37个样本城市,目前胡润财富报告一共披露包含港澳台地区和中国内地(大陆)31省市共108个城市,旨在进一步勾画出中国财富家庭规模和分布变化

  最新居民收入五档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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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卡乐图片 宁颖  摄

  2月29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五档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也随之公布。

  公报显示,2023年,按全国居民五等份收入分组:

  低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9215元。

  中间偏下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20442元。

  中间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32195元。

  中间偏上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50220元。

  高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95055元。

  全国居民五等份收入分组,是指将所有调查户按人均收入水平从低到高顺序排列,平均分为五个等份,处于最低20%的收入家庭为低收入组,依此类推依次为中间偏下收入组、中间收入组、中间偏上收入组、高收入组。

  相较于2022年,2023年高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4939元,中间偏上收入组增加2823元,中间收入组增加1597元,中间偏下收入组增加1139元,低收入组增加614元。

  2023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218元

  今年1月17日国家统计局网站发布2023年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情况。

  一、居民收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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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全国及分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增速 图源:国家统计局

  2023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218元,比上年名义增长6.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1%。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1821元,增长(以下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同比名义增长)5.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691元,增长7.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6%。

  按收入来源分,2023年,全国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2053元,增长7.1%,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6.2%;人均经营净收入6542元,增长6.0%,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6.7%;人均财产净收入3362元,增长4.2%,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8.6%;人均转移净收入7261元,增长5.4%,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8.5%。

  2023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33036元,增长5.3%,中位数是平均数的84.2%。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47122元,增长4.4%,中位数是平均数的90.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18748元,增长5.7%,中位数是平均数的86.4%。

  二、居民消费支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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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及构成 图源:国家统计局

  2023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6796元,比上年名义增长9.2%,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增长9.0%。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2994元,增长8.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3%;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8175元,增长9.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2%。

  2023年,全国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消费支出7983元,增长6.7%,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9.8%;人均衣着消费支出1479元,增长8.4%,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5.5%;人均居住消费支出6095元,增长3.6%,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2.7%;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1526元,增长6.6%,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5.7%;人均交通通信消费支出3652元,增长14.3%,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3.6%;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2904元,增长17.6%,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0.8%;人均医疗保健消费支出2460元,增长16.0%,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9.2%;人均其他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697元,增长17.1%,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6%。

  (中国小康网微信公众号综合北京日报客户端、国家统计局、中国经济网)

  编辑:周经韬

  审核:王芳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王一
来源:中国小康网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