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一煤矿瞒报事故调查报告:2死2伤,12人被问责处理
央视网消息: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局网站消息,2024年1月30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局发布《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老公营子煤矿“11·24”一般其他瞒报事故调查报告》。
2021年11月24日14时20分,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老公营子煤矿(以下简称老公营子煤矿)发生一起一般其他事故,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25万元。事故发生后,事故责任单位未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刻意隐瞒事故真相,后经群众举报、有关部门核查,查实了其瞒报事故行为。
调查报告显示,2020年10月,老公营子煤矿将储煤场封闭项目发包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鼎国际公司)。中鼎国际公司与河北云雷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雷公司)、鲁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京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储煤场封闭项目监理公司为内蒙古金鹏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鹏公司)。
2021年11月24日6时30分许,鲁京公司项目部负责人席欢喜、生产副经理张志武及班组长郭磊组织召开班前会,安排组装老公营子煤矿4#转运站至储煤筛分破碎车间栈桥第七段桁架作业任务,并强调安全注意事项。
7时许,6名工人(王建东、陈显明、任红卫、陈林栋、王立财、周坤)到达现场开始作业,先将桁架第一组单片(事故中倾倒的单片)用两台吊车吊起直立,在单片两侧焊接角钢作为临时支撑,并在外侧用3根倒链绳固定到树上,随后解开吊装绳,吊起第二组单片,并保持直立,与第一组单片对齐,准备焊接。12时30分许,开始焊接两组单片之间的横梁。14时10分许,在准备点焊第四根横梁时,王建东用手拉葫芦调整第一组单片焊接位置,造成单片局部失稳,整体倾倒,将王建东、陈显明、任红卫、陈林栋砸在桁架下。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拨打了120,中鼎国际公司和鲁京公司项目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赶到事故现场开始救援,利用氧气焊切割钢梁,救出被压人员,对伤者采取盖被子保暖等措施。14时40分许,赤峰宝山中医医院120救护车到达事故现场,确认王建东、陈显明当场死亡,任红卫、陈林栋受伤,两名伤者被运送至赤峰宝山中医医院救治,至此事故救援工作结束。
中鼎国际公司与死者家属、伤者协商,签署了赔偿协议,赔偿死者家属及伤者共计425万元。
事故发生后,中鼎国际公司项目部经理刘正忠向中鼎国际公司陕西分公司总经理刘建华报告了事故,中鼎国际项目部安全经理张传志向中鼎国际公司陕西分公司安全副总经理唐长华汇报了事故,通过调查,以上人员均未向老公营子煤矿和有关监管监察部门报告事故。2023年5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接到群众举报后将举报线索移交赤峰市人民政府,赤峰市人民政府接到瞒报事故举报线索后,立即成立核查组进行核查。经核查,事故发生后未按要求上报事故情况,瞒报了事故。
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为鲁京公司班长王建东在桁架第一组单片已固定的情况下,使用手拉葫芦拉动单片,造成单片整体倾倒,导致王建东、陈显明当场死亡,任红卫、陈林栋受伤。
间接原因为现场技术管理缺失,措施可操作性不强;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安全监督监理缺位;安全培训流于形式,员工法制意识淡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
事故调查组对12名相关责任人员提出问责和处理建议。其中,中鼎国际公司驻老公营子煤矿项目部经理,瞒报事故给予撤职处分并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中鼎国际公司陕西分公司总经理、中鼎国际公司驻老公营子煤矿项目部安全副经理,处上一年年收入50%的罚款;时任煤矿矿长予以记过、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40%的罚款;时任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总工程师、掘进二队支部书记、机电科科长、准备队队长、机电区区长,分别予以警告、记过等处分,暂停其《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并处罚款;对事故直接责任者,因在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责任;对中鼎国际公司罚款100万元,瞒报事故罚款300万元;对煤矿罚款100万元,瞒报事故罚款200万元、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降低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等级;责令平庄煤业向国家能源集团作书面检讨。
来源:央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