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监局:推动地方政府对小矿集中、单个矿山难以查清区域开展区域性普查

 《小康》 ● 中国小康网   2024-02-02 15:04:50

  中国网2月1日讯 2月1日,国务院新闻办就《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矿山安监局安全基础司监察专员王铁根介绍,国家矿山安监局2021-2023年先后印发了加强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等通知,要求对正常生产建设、停工停产整改或整顿、资源整合和兼并重组的地下矿山、露天煤矿开展普查,强力推进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常态化制度化开展。

  “通过普查,一大批矿山采空区、地质构造等隐蔽致灾因素探明并得到治理。截止目前,查出采空区5.4万个、瓦斯富集区2004个、断层褶曲3.1万个、陷落柱8631个、受水害威胁工作面3298个。与此同时,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普查质量不高、治理措施不完善、监督检查力度不够、标准规范缺失等问题依然突出。”王铁根说。

  王铁根表示,下一步,国家矿山安监局将继续强力推进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深化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加强监督检查。制定《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规范》,督促矿山企业全面普查含水体、地质构造、老空区、瓦斯富集区、冲击地压和岩爆危险区等的分布情况,综合采取物探、化探、钻探等工程措施相互验证,查清3~5年采掘区域范围内隐蔽致灾因素。

  此外,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专项审查,推动地方政府对小矿集中、单个矿山难以查清的区域开展区域性普查;督促矿山企业逐矿、逐采区、逐采掘头面“过筛子”,分类划出可采区、缓采区、禁采区。督促灾害严重的矿山企业提级戴帽,落实区域治理措施;严厉查处采动范围内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不清、编造数据、蓄意造假等行为。对于未查清、未探明、未治理到位的,坚决不允许采掘作业。

作者:赵晓雯
责任编辑:王一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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