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类金融消费诈骗如何防范
截至2023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达到2.97亿。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越来越多的老年人重视养老储备。记者采访了解到,当前社会上有四类针对老年人的金融消费诈骗现象,有关专家提醒公众注意防范。
非法集资诈骗
防范入股分红、充值返现、溢价回购等“陷阱”
根据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和中信银行14日联合发布的《老年金融消费者风险防范手册》,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非常广、表现形式复杂多样,老年人由于缺乏金融知识、对金融权益侵害不敏感、对相关政策不了解等,金融权益容易受到侵害。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主任高成运说,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加快,老年金融消费需求在社会总需求中的比重逐步上升,而部分老年人金融知识较为缺乏,同时老年人是数字时代明显的“弱势群体”,因此保护好老年金融消费者权益重在风险防范。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方军说,从目前涉老非法集资案件来看,常用“诱饵”有入股分红、充值返现、预付消费、发展会员、溢价回购、承诺返利、假借慈善、编造项目、高利诱骗、投资理财等。
对此,方军建议,投资理财,应选择正规的金融机构和渠道;但凡涉及“赚钱”“投资”时,应与家人或朋友商量,共同判断,避免造成经济损失;但凡涉及境外投资、虚拟货币投资、区块链投资等要拒绝;但凡遇到“稳赚不赔”“高利”时,不能轻信;根据自己的财务状况设定投资资金上限和支出条件。
新型诈骗
防范利用交友、养生、书画收藏等名义的骗局
守好养老“钱袋子”,老年人要防范识别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方式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特别是利用虚拟现实技术的新骗术,以及谎称“以房养老”、交友、养生、书画收藏等形式的骗局。
中央财经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投资系教授陈俊华说,不法分子利用虚拟换脸技术和模拟人声技术,可以冒充任何人,老年人很难识别。因此,公众应告知老年亲属,只要涉及金融转账,哪怕是通过视频聊天,也不能确保真实,务必通过多渠道确认。此外,还应防范两类“陌生人”:一是冒充税务局、公检法等国家机关单位,以老年人涉嫌洗钱、证件有问题、偷税等理由进行恐吓,并出示虚假法律文书;二是假冒各大银行等机构或平台工作人员,以手机银行升级、金融产品升级或到期等为借口,诱骗下载诈骗类应用程序或登录相关诈骗网站。
陈俊华提出防范建议,老年人可下载国家反诈应用程序,主动学习防诈骗知识;不轻信非正规渠道推荐的投资理财,凡是标榜“内幕消息”“稳定高回报”的都是骗局;网上遇到亲友借钱,一定要先确认身份,因为现在的技术手段可以模拟人声和人像,务必挂掉电话再次致电亲属、朋友来核实;不要通过第三方软件或网站充值现金或投资,这类平台通常是虚假平台,随时“跑路”;不要打开陌生来源的信息;如果认为自己遭遇了电信网络诈骗或发现了身边的电信网络诈骗现象,应及时拨打110报警。
委托代办
防范委托书内容和受托人资质风险
在日常生活中,老年人“委托他人办事”的情形较为常见,应注意防范委托书内容和受托人资质风险。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老龄战略与政策研究所副所长方彧说,当委托他人或机构代管金钱和财产时,受委托的人就是受托人。若受托人不当行使权利,就容易发生金融权益侵害。老年人应与受托人签订委托书。
方彧建议,由于委托书赋予受托人就委托人的金钱、房产等财产作出决定的法律权利,老年人应选择值得信赖的受托人或机构,并确保对方清楚委托需求。切记要认真考察机构的资质,并把委托事宜告知亲属、朋友等。如果受托人是个人,不能选择有赌博等不良嗜好的人为受托人。委托书中若涉及房产等重要资产,在签署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理性思考,最好要求公证委托书。
个人金融信息泄露
防范恶意软件攻击、公共网络等风险
当前老年人越来越多使用社交软件,如微信、抖音等,需提高安全谨慎使用意识。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老龄金融研究室主任王海涛说,像公园、商场等公共互联网通常未加密,因此浏览和共享数据不安全,如果老年人连接到这样的网络并发起通信,熟练的黑客可以渗透通信,监视并窃取所需信息。
王海涛建议,老年人应保护好个人身份证号、社保账号、信用卡号、密码和其他个人信息,切勿与陌生人或任何非官方网站共享个人信息。办理业务需复印证件时,一定要写明用途,在含有身份信息区域注明“本复印件仅供××用途,他用无效”和使用日期。免费网络要谨慎接入,确保网络环境安全,尤其是在需要进行网上支付、银行账户登录时,尽可能避免使用陌生网络。
此外,定期核查个人信用记录并举报诈骗行为。如果发现借用本人名义开立账户的行为,则说明可能有诈骗者在试图获取个人信息。可以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网(http://www.pbccrc.org.cn/),在“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中查询个人征信记录。
来源: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