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江豚拟升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现有名录将进行调整
《小康》 ● 中国小康网 2020-06-19 22:23:09
6月19日,国家林草局、农业农村部就《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野生资源的变动情况和最新的研究成果,两部门拟对现行名录进行调整。如中华凤头燕鸥、勺嘴鹬、长江江豚等拟升级或新增为国家一级保护物种。
闽江入海口处的江滩,一只勺嘴鹬在沙洲的积水处觅食。新华社记者 梅永存 摄
一头长江江豚在水中游动。新华社记者 肖艺九 摄
王自堃摄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关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条关于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进行调整的有关规定,经组织科学评估,林草、农业农村两部门共同形成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一、电子邮件:国家林业和草原局dzwszgc@163.com;农业农村部ssbkw@cafs.ac.cn。二、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动植物司资规处(邮编:100714);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资源环保处(邮编:100125)。三、联系电话:010-84238449;010-59193273。有关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9日。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2020年6月19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康小君
来源:北京日报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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