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社·法治要闻】夫妻花4万买下周大福25万首饰被诉,法院判了!

 《小康》 ● 中国小康网   2022-09-28 19:37:45

夫妻花4万买下周大福25万首饰被起诉 法院判决撤销合同

  去年,上海的王某与凌某某夫妻二人在周大福网店内,共花费约4万元买下12件黄金首饰,这些首饰与日常销售价格相差约20.91万元。近日,深圳周大福公司与王某夫妻二人买卖合同纠纷案民事一审判决书公开。

  判决书显示,2021年1月16日上午10点左右,周大福官方旗舰店工作人员在系统中输入的商家价格设置错误,导致涉案的几款产品标价远低于日常价格。王某与凌某某夫妻二人在周大福官方旗舰店内买下12件黄金首饰,这些首饰与日常销售价格相差约20.91万元。次日,周大福通过平台客服与夫妻二人联系,并告知价格错误,要求撤销订单。之后,周大福又多次联系,并向二人各赔付500元。

  原告深圳周大福在线传媒有限公司向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依法撤销被告王某与凌某某于2021年1月16日生成的相关网络购物合同。

  被告王某与凌某某辩称,原告主张的12个订单系依法订立,合法有效,应继续履行,且具备履行的可能性。本案的12个订单是原、被告在真实意思表示下达成,且原告要求撤销订单的主张已超过90天,故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从原告采购的价格和实际在售价格看,原告于2021年1月16日,将涉案黄金饰品的价格标注为远远低于采购和实际销售价格的行为,明显不符合正常的商家销售行为。周大福公司并非故意虚假标价欺诈消费者,王某夫妻也未能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原告存在低价促销的行为,且原告事后向其表示歉意并进行赔付。最终裁判结果为,撤销双方订立的网络购物合同。

5万元请人直播带货只卖出36元?法院:退还49985元!

  直播带货作为目前电商的最火热的方式之一,成为很多公司营销的主要手段。近日,上海虹口法院对一起直播带货引发的营销服务费纠纷作出判决。

  2021年4月,华溪公司为提高速冻食品销量,找到提供直播带货服务的某传媒公司。双方签订带有对赌性质的营销服务合同,约定传媒公司提供有影响力的网红直播带货。

  双方约定服务费为5万元,传媒公司45天内完成总销售额12万元,如未能完成的,则需按照服务费与总销售额的对应比例进行退款。华溪公司按约支付了5万元服务费,传媒公司安排主播对冷冻食品进行直播。

  2021年9月18日销售3盒水饺,价格为36元,之后再无其他销售成交记录。合同约定的直播时间结束后,华溪公司要求传媒公司按约定退还相应服务费,然而传媒公司不光没退钱还在直播“翻车”后悄然跑路。

  随后,华溪公司将传媒公司诉至虹口法院,要求传媒公司按销售比例退还服务费用。案件受理后,传媒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某偷偷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虹口法院审理认为,两公司间合同真实有效,传媒公司可得服务费为15元,其余应退还。传媒公司内部股权转让事宜不能作为对原告行使合同权利的有效抗辩,最终虹口法院判决传媒公司退还华溪公司服务费49985元。

  (透视社综合潇湘晨报、九派新闻、新湖南、北京时间报道)

  编辑:李煦、刘淞菱(实习)

  校对:李旭颖

  审核:龚紫陌

作者: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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