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明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土地增值税政策

 《小康》 ● 中国小康网   2024-04-26 07:59:12

  新华社北京4月25日电 记者25日从财政部了解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按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求,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转移、变更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下的,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完)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田小介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