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勇:把案件判公 把人心判暖
□ 本报记者 徐伟伦 文/图
清晨的阳光洒落在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的办公室,法官张勇又早早地来到了办公桌前,仔细研究着手边的刑事卷宗。这是一起走私普通货物案,预审卷宗有180多卷,可张勇已对卷宗中的内容了然于胸。这样的早晨,张勇在刑事审判岗位上坚守了28年。
“判决书中的每一个字都要从证据中来。”在张勇看来,要做到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考验,务必以刚正树公正。同时,不仅要把案件判公,也要把人心判暖,因为“有一种使命在这里”,要以勇毅践初心。
28年间,张勇先后获得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三八红旗手等国家级荣誉称号和市级荣誉称号。面对荣誉,她说:“荣誉只属于过往,重要的是要始终秉持法官的为民初心,砥砺前行。”
“不枉不纵,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考验”
审理案件是一个细致活儿,刑事法官更应当审慎对待案件的每一个细微之处。作为刑庭副庭长,张勇常说:“刑事案件涉及当事人的家庭命运和骨肉亲情,责任重大,案件的审理结果必须准确无误。”
在张勇承办的众多案件中,不乏涉及人员较多,社会影响较大的重大敏感案件,然而众多案件中,她对一起走私象牙制品案记忆犹新。2015年9月9日,被告人陈某通关入境时,在其行李箱中查获了5件象牙制品。经鉴定,涉案象牙制品净重17千克,价值70余万元。不过,按照走私象牙及其制品价值标准的相关规定,由一根象牙切割成数段象牙块或者雕刻成数件象牙制品的,应视为一根象牙。
张勇知道,不同的数额将直接影响对被告人的量刑,只有查清事实,才能作出公正的判决。经过反复查证并听取专家意见,最终确认陈某在境外务工时确实曾受赠过一根象牙,鉴定报告也确认涉案象牙制品中的两件确系从一根象牙中切割,通过对其余涉案制品的综合比对,在不能排除其中的4件象牙制品来自同一根象牙可能性的情况下,应从有利于被告人的角度去认定。最终,法院认定上述4件象牙制品的价值为25万元,据此对陈某作出了公正的裁判。
虽说刑事案件的案卷繁杂,审判压力大,但张勇始终提醒自己“审判要不枉不纵、不偏不倚,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考验。”这是她不懈的追求。
让审判活动兼具理性和道德的平衡
做为法官,张勇觉得不能过于机械地适用法律,而是要把自己放在和当事人感同身受的位置,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让审判活动兼具理性和道德的平衡。
为践行这一信念,张勇坚持来电必听、来访必接。她常说,一次电话不接,当事人会坚持不懈打三次五次乃至十次,不但增加当事人的讼累,也不利于纠纷及时化解,长此以往会影响当事人对公正司法的信心。抱着这样的信念,在28年的法院工作生涯中,她始终坚持在每个环节上尽可能做到多说一句话、多费一点心,让当事人少跑一次腿、少等一分钟。
在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时,被告人刚满18岁,父母双亡,是个没人管的孩子,如果不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将会直接影响他的量刑。为此,张勇千方百计找到了被告人的远房叔叔,以真诚的态度讲明了法律不仅要惩罚犯罪,更重要的是要教育和挽救人,这位叔叔最终同意帮被告人垫付赔偿款。当已经绝望的被告人知道被害人因为得到赔偿而对其谅解后,对未来的生活有了期待。张勇说,她不仅要把案件判公,也要把人心判暖。
在北京四中院管辖的走私犯罪案件中,不少取保候审的被告人都住在外地,他们大多因从北京入境时携带走私物品被查获,在通知他们开庭、宣判时,张勇也会考虑被告人路程的时间和成本,在不影响审判的前提下,尽量减少他们往返法院的次数。事情虽小,但在张勇看来,这不仅能够促成当事人对司法的信服,“更重要的是,要让他们能够意识到社会没有放弃他们,而是期待他们尽早回归正常的生活状态”。
“我觉得有一种使命在这里”
张勇出生在一个军人家庭,从小在部队大院里长大。部队严明的军事纪律和紧张的生活节奏养成了她坚强乐观、善良热心的个性。她常说,调查研究要到群众中去,到实践中去,解决基层群众的急难愁盼事项,了解和掌握实际情况。
张勇曾经收到过一件特别的礼物,那是一面十字绣。在一起诈骗案件中,被害人是一名残疾人,夫妻俩在陕西省经营一家小工艺品店,丈夫到北京进货时被人合伙骗走了4万元钱。张勇经过多方走访调查,了解到虽然涉案数额不大,可是案件中的4个被告人全都“在押”,家属又都抱着互相观望、看谁先代为退赃的心态。当张勇看到拄着拐杖的被害人来到法院,把追回损失的希望都寄托在承办法官身上时,她更是感到了一份深深的责任。
为了最大程度挽回被害人的损失,张勇每天都给被告人的家属打电话,一次就是十几分钟甚至几十分钟。在她不懈努力下,第一家终于被突破,随后,其余几家也主动表示将积极退赃。被害人事后到法院领取案款时,掏出一幅十字绣对张勇说:“张法官,这不是礼,是我们两口子一针一线绣出来的心意,您一定要收下。”十字绣中间是一个大大的“福”字,色彩鲜艳、针脚密实、熠熠生辉。在张勇看来,还有什么能比这更让人觉得珍贵呢,小小的十字绣代表着人民群众对法官的信任、对法治的信仰。
从书记员到法官,21年的基层法院、近7年的中级法院工作生涯,张勇一直从事刑事审判工作。“惩罚犯罪并不是审判职责的全部,法律的最终目的不是要把人送进监狱,而是要帮助他们认清犯罪行为,警示人们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作为刑事法官,我们要主动往前迈一步,帮助一个被害人、挽救一个被告人,就等于帮助和挽救了一个甚至几个家庭,这一步或许可以促成一种人心的改变,而这种改变,将会成为维护社会和谐与安宁的重要因素。”张勇说。
来源: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