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兴国县药品经营企业审批通知 根据《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查验收,以下企业符合《江西省〈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分级验收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的内容,拟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6年6月13日至2016年6月19日止。 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797-5322401 通讯地址:兴国县五福路68号 邮政编码:342400 电子邮件:xgypjdk @163.com 特此公示
兴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