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原档案局办公用房加固装修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采用电子评标辅助系统)

2016-06-28 10:47:29 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交易登记号:16GC0606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县原档案局办公用房加固装修工程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象发改审批[2016]16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象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公政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拨款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象山县原档案馆

  建设规模:装修面积1174.51平方米

  工程造价:171.0395万元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加固安装工程、装修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建筑装修装饰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本工程配备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负责人1名;项目专职安全员1名,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投标人信用等级在C级及以上,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

  3.3电子信用证的施工登记情况符合系统业务规定且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

  3.4有关企业备案情况按甬建发[2015]140号文件执行。

  3.5建筑业企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担保须按象建建[2012]6号文件和甬建发[2012]2号文件规定执行。

  3.6在象山县检察院查询自2013年6月1日以来无行贿记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资格采用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投标报名须提供投标报名资料,投标人入围数量要求: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15家时,则按以下原则抽签入围:

  第一次抽签入围:先在资格审查合格的2015年度象山县建筑先进集体中(根据象政发【2016】20号文件为准)随机抽取n家。先进集体数≥15家的,n=10;9≤先进集体数≤14家的,n=8;先进集体数≤8家的,全部入围;

  第二次抽签入围:除第一次被抽中n家外的其他所有投标单位中再随机抽取15-n家单位。

  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3家且≤15家时,则全部入围参加投标,入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3.9本次招标采用电子评标辅助系统,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27日至2016年6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报名资料,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404室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单(请登录http://ggzyjy.xsbm.gov.cn下载),报名单须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A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5、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6、工商注册地不在宁波行政区域内的施工企业办理人工工资担保手续相关证明;

  7、《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交易证》、《交易员证》。

  以上1-7条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核对后当场退回。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报名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的或者未提供原件的或者受到相关行政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报名不予通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 / 月 / 日至2016年 / 月 /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另行通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持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交易员证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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