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敬老院及部分养老机构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小康》 ● 中国小康网   2022-12-14 14:12:32

金湖县敬老院及部分养老机构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受金湖县民政局的委托,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金湖县敬老院及部分养老机构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项目(二次)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金湖县敬老院及部分养老机构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项目(二次);

  2.预算金额:5.8万元;

  3.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4.服务期:两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询价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提供2020或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指经注册会计师审定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指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和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存款证明),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要提供(提供相关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3)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格式详见询价文件示范格式七,加盖投标人公章);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格式详见询价文件示范格式八,加盖投标人公章);

  (5)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网站打印的证明材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相关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询价;

  3.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的书面承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采购人(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查询结果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4.询价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询价文件示范格式要求)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有效的身份证原件);

  (2)投标人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询价文件示范格式要求)和受托人身份证(提供授权委托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有效的身份证原件)。

  5.供应商除满足上述资质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工商营业执照,并载明“消防维保”相关内容(以营业执照为依据)。从事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维保技术人员应具有国家认可的行业从业资格证(持注册消防工程师或建(构)筑物消防员证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扫描件,并附上人员社保证明文件扫描件),具备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的通知》(应急〔2019〕88号)的要求(以下简称《通知》);

  (2)供应商须为全国“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注册通过的企业;(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注册通过的企业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三、询价公告的发布

  1.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在金湖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inhu.gov.cn/)。

  2.供应商在金湖县人民政府网上直接下载并填写《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如供应商确认参与本项目询价,请将《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的电子扫描件(加盖单位红章)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陈青;邮箱:463751004@qq.com;电话:18015180518。

  3.凡已发送投标确认函的供应商因故未能参与现场投标的,需将取消参与投标的书面情况说明在开标时间前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邮箱:463751004@qq.com、电话:18015180518。

  4.供应商在有效时间内未按上述要求递交《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的,开标前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王靖羽
来源:金湖县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