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苗族自治县处置县文化体育中心等3项国有资产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公告
城步苗族自治县处置县文化体育中心等3项国有资产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公告
根据《地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2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因本次处置的资产具有公益性,为既确保处置后资产公益性质不改变,又盘活国有资产,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城步苗族自治县财政局以公开处置方式转让县文化体育中心、产业开发区茅坪标准化厂房、原银河纸业厂房等3项资产。现将公开征集受让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产基本情况(以现场资产为准):
(一)县文化体育中心资产:无产权证,转让后县财政局协助办理产权证;土地面积74271.71㎡,体育馆内建筑面积22120㎡,体育馆内外建筑面积19120㎡;资产评估价值为17796.33万元。
(二)产业开发区茅坪标准化厂房资产(不含污水处理厂):工业用地,土地面积12117.94㎡,建筑面积31455㎡,资产评估价值为4713.05万元。
(三)原银河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厂房资产:工业用地,土地面积6266㎡,建筑面积10266㎡,资产评估价值为1557.03万元。
二、公告期限及报名时间:自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2月12日17时止(北京时间)。
三、报名地点:县财政局资产管理股(县财政局一楼),联系人:徐先生,电话:7361076、18692930071。
四、交纳保证金:每项资产100万元(转账缴入,开户名称:城步苗族自治县财政事务中心;开户行:建设银行城步支行,帐号:43001575065052500778)。
五、资产出让参考价:县文化体育中心17800万元,产业开发区茅坪标准化厂房4720万元,原银河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厂房1560万元。
六、意向受让方须报送材料:
(一)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
1、企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公司制企业应提供股东会受让决议或董事会决议。
(二)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
2、自然人征信情况。
七、此公告在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城步苗族县财政局
2023年11月23日
来源: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