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2017年12月至2020年9月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整改情况公告
屯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2017年12月至2020年9月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整改情况公告
县审计局对屯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17年12月至2020年9月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针对审计工作报告披露的6项问题,屯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认真整改,现将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关于大额资金支出履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的问题。召开中心集体会议,规定并强调中心单笔5000元以上的大额支出必须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单位固定资产采购、大额资金支出等中心预算安排使用严格执行中心议事规则和程序,必须经集体会议研究谈论决定。
二、关于未建立合同管理制度的问题。加强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意识,加强对合同订立的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沟通衔接及合同履行监督审查制度机制。
三、关于未建立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的问题。加强采购流程管理,建立健全财务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履行政府采购活动。
四、关于未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的问题。按照屯昌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处置、配置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屯府办〔2019〕25号)有关规定,组织工作人员对中心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
五、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未入账的问题。关于固定资产采购问题,严格执行先入账再申报的流程,规定每年对单位固定资产进行例行盘点至少1次。
六、关于《人员管理制度》的职工探亲待遇与国家现行规定不符的问题。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国发〔1981〕36号)对中心《工作人员管理制度》进行修正并严格执行。
在落实整改工作的同时,屯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继续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组织管理能力,严格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审计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屯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1月27日
来源:屯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