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公安局无人机保险招标公告
庐江县公安局无人机保险招标公告
庐江县公安局无人机保险招标项目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由庐江县公安局自行组织实施采购。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现通过庐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庐江县公安局无人机保险。
2、资金来源:县财政
3、项目地点:庐江县
4、项目预算:5.8万元
5、项目概况:县局共采购无人机9台,其中5台无人机属于摄像头一体机,4台属于分体式无人机,单体云台镜头4只,及其他附属件4只。总价86万余元。根据市局《关于做好市局警用无人机保险投保的通知》文件要求及无人机日常飞行需要,我县公安局拟为无人机继续购买保险,以保证现有无人机正常安全飞行。
6、承保责任:保险期一年内,因飞行事故造成自身机件损失及第三者责任险,由中标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无人机本县内出险接到报警后,1小时内到达现场勘验,本县外出险2小时内到达现场勘验,可指定有勘验资质的机构代为勘验。
7、最高限价:项目报价不得突破预算价。
二、投标人资质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三、招标方式
最低价中标。
四、投标事项
1、获取时间:2024年2月28日至2024年3月6日,8:30-11:30、14:30-17:00;
2、获取方式:庐江县泥河路2号,庐江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三楼办公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3月6日17:00;
2.开标地点:庐江县公安局警务保障科会议室。
六、参与投标单位
凡符合上述要求的单位,请在2024年3月6日17:00前提交1份密封处理的投标资料。
七、中标通知书发放
公示结束后,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八、合同签订
中标人应自签收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保险合同,合同格式自行提供。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对其不良投标行为进行网上曝光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接受处罚。
九、付款事项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付全款。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人:庐江县公安局
地 址:庐江县泥河路2号
联系人: 张七一 电话:0551-66274208/13956629219
杨 恺 电话:15956572572
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庐江县财政局
地址: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
电话:0551- 87388059
本项目以公告形式在庐江县政府网站发布。
来源:庐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