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东至县官港镇人民政府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官港镇政府办公室通知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或不按时参加考试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考试
原则上采取面试,如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30人,先进行笔试后按1:3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纳入总成绩。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气质等适合招聘岗位须具备的必要素质及潜能。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成绩在东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程序由用人单位全面衡量择优聘用。
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牵头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公务员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和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考察:考察工作由官港镇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一次。
(五)公示
对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无异议的进入试用期。
五、聘用与待遇
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共东至县委办公室 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东办〔2023〕23号)有关规定,由官港镇人民政府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服务期(含试用期)初次签订3年合同。
六、相关事宜
(一)拟聘用人员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官港镇政府办理报到手续,若不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到,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本公告由官港镇政府负责解释 。后续相关信息在东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66-8051168
监督电话:0566-8526801
东至县官港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7日
来源:东至县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