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乡村振兴贡献企业案例”征集公告

 《小康》 ● 中国小康网   2023-11-28 10:30:50

  中国小康网讯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基础,是建设美丽中国的关键举措。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高质量发展,《小康》杂志社将于2023年12月继续举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论坛”(原“中国全面小康论坛”),广邀来自全国各地的政府主政者、专家学者及行业实践者同聚一堂,共商探讨中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计。

  企业在推进乡村振兴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通过资金投入、管理和运营经验、市场导向、创新和技术支持以及社会责任和形象建设等方面的贡献,企业可以帮助乡村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发展。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总结2023年企业在乡村振兴全面推进中形成的好做法、好机制、好经验,即日起至12月20日,《小康》面向全国征集2023年度乡村振兴贡献企业案例,为中国乡村振兴提供可借鉴模板。案例征集期间,将由案例课题组对报送案例进行初筛,并通过“中国小康网”专题页面进行展示,于年底“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论坛”上发布经典案例名单。

  我们诚挚邀请企业单位选送乡村振兴贡献企业案例,分享乡村振兴创新先进做法和新思路。以更好地推动乡村振兴典型经验的传播,共同为推进乡村振兴贡献智慧和力量。

  2023年度乡村振兴贡献企业案例征集标准

  一、征集宗旨:

  1. 展示乡村振兴成果:通过征集和展示企业在乡村振兴方面的贡献和成果,让更多人和企业了解乡村振兴的进展和成效,提升社会对乡村振兴的关注和认可度。

  2. 推广先进经验:通过征集并展示成功的乡村振兴案例,让更多的人和企业了解和借鉴这些先进经验,推动乡村振兴的快速发展。

  3. 鼓励创新:通过案例征集,鼓励企业在乡村振兴领域进行创新和探索,推动乡村振兴的多元化发展。

  4. 促进合作:通过案例征集,促进企业之间、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共同推动乡村振兴的协同发展。

  5. 弘扬社会责任:通过案例征集,弘扬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精神,推动更多的企业参与到乡村振兴的事业中来。

  6. 推动可持续发展:通过案例征集,推广可持续发展理念,推动乡村振兴的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

  二、征集目的:

  1. 发掘和宣传乡村振兴的优秀实践:通过案例征集,寻找和发掘在乡村振兴工作中做出杰出贡献的企业,展示他们的成功实践和有益经验。

  2. 推广乡村振兴的先进模式:征集的案例可以反映出各种成功的乡村振兴模式,包括现代农业体系建设、乡村科技创新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改造等方面的优秀实践,从而为其他地区或企业提供参考和借鉴。

  3. 鼓励企业参与乡村振兴:通过案例征集,可以激励更多的企业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工作,发挥企业的优势,投入资源,为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4. 促进乡村振兴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案例征集活动可以提供一个平台,让企业、政府、学术机构等各方交流和分享乡村振兴的经验和想法,推动合作与协同创新。

  5. 探索乡村振兴的新路径:通过案例征集和研究,可以发现乡村振兴面临的新问题和新挑战,从而为企业、政府等各方提供新的思考和探索方向,推动乡村振兴工作的不断创新和发展。

  三、征集标准:

  1. 实效性:企业在乡村振兴工作中取得显著的成效,包括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对当地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和生态环境改善产生积极影响。

  2. 可持续性:企业在乡村振兴工作中注重可持续发展,采取环保、绿色、循环的发展方式,确保乡村振兴工作的长期可持续性。

  3. 引领性:企业在乡村振兴领域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可以为其他地区或企业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

  4. 社会责任:企业在乡村振兴工作中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关注农民利益,参与农村公益事业,推动乡村文化和教育等事业的发展。

  5. 合作共赢:企业在乡村振兴工作中注重与政府、农民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合作与共赢,形成合力推动乡村振兴。

  征集流程

  1.征集要求:必须保证案例的真实性、创新性、实效性、持续性和典型性。按要求填写“2023年度乡村振兴贡献企业案例征集表”,同时提交2张1M以上的案例相关图片或5分钟左右的案例相关视频,注明推荐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等,以附件形式发送至上述指定征集邮箱xiaokang_gzlfz@163.com。

  2.初选:案例课题组将分期分批进行初审,以确定推荐案例是否符合要求并确定进入候选范围。

  3.网络展示:初选入围案例将在中国小康网上进行展示。

  4.公布结果:2023年底正式发布2023年度乡村振兴贡献企业案例推荐名单。

  5.特别说明:本征集不收费用,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进行。主办单位及组委会不授权、不委托任何第三方单位独立开展征集工作,且严禁候选人及推荐单位采用虚假材料及其他不正当手段参与征集,一经发现即取消推荐资格并进行公告。

  6.对冒用主办单位名义,滋扰本次征集活动推荐单位的单位,《小康》杂志社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7.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小康》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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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田小介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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