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房县:“以案释法”敲警钟

 《小康》 ● 中国小康网   2024-03-05 08:23:40

  “我是一名有着三四十年党龄的老党员,却背离初心,偏离航向,辜负了党和人民对我的信任。从黑发到白发,回首一生,愿以自己的血泪教训,警示身边的同事朋友,当需牢记:敬畏法律、筑牢底线,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事……”湖北省十堰市房县县直某单位原主要负责人丁某在法庭上忏悔感悟,让在场的党员干部感触颇深。

  为巩固惩治重点领域腐败高压态势,达到“审理一案、警示一片”崇廉拒腐的教育目的,近日,房县纪委监委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和县直单位“一把手”或分管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共150余名党员干部,走进该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一场涉嫌受贿的案件正在依法公开审理,这是房县纪委监委对各单位“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加强警示教育,以身边案例警示教育身边人的生动场景。

  在观摩庭审过程中,党员干部置身威严的庭审现场,以法庭为课堂,以案例为教材,通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认真听取了案件焦点问题、控辩双方意见、定罪量刑等相关内容,近距离感受党纪国法的威严和违法犯罪的惨痛教训。通过面对面现场案例以案释法,让广大党员干部真正感觉到一场“热辣滚烫”的廉政警示教育。

  “被告人丁某身为‘关键少数’,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某国有企业负责人表示,作为领导干部,更要引以为鉴,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庭审结束后,党员干部纷纷表示,对自觉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担当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通过旁听庭审,能够让办案人员全程目睹自己办理的案件在法庭上接受质证、认证和辩论,有助于增强办案人员对刑法关于职务犯罪构成要件和法律适用、此罪与彼罪界限的认识,有助于强化和树牢法治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房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表示。

  案例是最鲜明的“警戒线”,也是最响亮的“报警铃”。此次庭审旁听活动也是该县纪委监委深入开展“严纪律、转作风、树形象”能力作风建设活动采取的具体举措之一。通过主动邀请社会各界观摩庭审,精选典型职务犯罪案件,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和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突出警示性、教育性和时效性,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廉洁勤政,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我们将持续以同级同类典型案例开展旁听庭审的方式进行现场警示教育,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带来的惨痛教训。”房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深化纪律教育,不断丰富载体和形式,把廉洁文化建设和纪法教育相结合,深化正面引导和反面警醒贯通融合,以纪律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走深走实。(李彩凤 贺桢)


作者:李彩凤 贺桢
责任编辑:田苑
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