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低效无效资产至今无明细 国资委4年仅处置千亿

 《小康》 ● 中国小康网   2016-07-18 07:52:54

央企“缺血失血”资产至今无明细国资委4年仅处置1000多亿
央企“缺血失血”资产至今无明细国资委4年仅处置1000多亿

  王雅洁

  作为新一轮改革中不那么引人注目却甚为关键的一环,央企低效无效资产的处置正在持续推动中。

  日前,国资委主任肖亚庆在《国务院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与体制改革情况的报告》中提到一组数据,表示“自2012年以来,中央企业通过产权市场处置低效无效资产1080亿元。”

  肖亚庆所说的“产权市场处置”,大致流程是把相关资产经过会计师事务所的评估后,确定股权的价值,进入到股权交易市场交易,有意向的投资人通过摘牌,把股权变更到名下。

  但是,对于低效无效资产的界定,不同行业的央企理解并不相同,也有企业将亏损不良资产划入低效无效资产的范畴,在安排资产处置时,认为应与去产能紧密相连。经济观察报从国资委获悉,日前,第一批去产能企业名单已经敲定,涉及企业以钢铁、煤炭为主,数量大致为一百余家,这部分企业名单暂无公布打算。

  一名基建行业央企人士表示,对于低效无效资产的处置统计,由央企自己先行向国资委上报,“对于我们企业来说,和我们主业无关的一些资产,便是低效无效资产”。

  据悉,对于低效无效资产的处置,还可以关停并转,国资委研究中心处长王绛认为,非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进场交易,才能实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而且,国有企业需要主动及时地处置低效无效资产,才能占据产业发展的高端。

  非上市公司股权交易必选

  一直以来,“通过产权市场处置的国有资产”,主要针对非上市公司的股权交易,而上市公司的股权交易则另有办法。

  王绛直言:“这是一条红线,只有坚持这条红线,才能避免国有企业在处置资产时,出现内部人控制和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

  实际上,早在2009年,按照《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便要求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主体(以下简称转让方)在履行相关决策和批准程序后,必须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公开挂牌竞价转让企业国有产权的活动。

作者:王雅洁
责任编辑:张鑫
来源: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