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基非晶合金带材存倾销 商务部实施反倾销

 《小康》 ● 中国小康网   2016-08-18 16:24:44

  中国小康网讯 8月18日,据商务部网站获悉,商务部发布第42号公告,初步裁定原产于日本和美国的进口铁基非晶合金带材存在倾销,决定对该产品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商务部在初裁公告中认定,原产于日本和美国的进口铁基非晶合金带材存在倾销,中国国内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并决定对该产品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根据初裁决定,进口经营者在进口上述来源的该产品时,应依据裁定所确定的各公司倾销幅度(25.9%-48.5%)向中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税则号:72269199。该税则号项下铁基非晶合金带材以外的其他产品不在本次调查产品范围之内。

  公告原文如下:

  商务部公告2016年第42号 关于对原产于日本和美国的进口铁基非晶合金带材反倾销调查初步裁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以下称《反倾销条例》)的规定,2015年 11月 18日,商务部(以下称调查机关)发布2015年第61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日本和美国的进口铁基非晶合金带材(以下称被调查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调查机关对被调查产品是否存在倾销和倾销幅度、被调查产品是否对国内铁基非晶合金带材产业造成损害及损害程度以及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了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和《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调查机关作出初步裁定(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初步裁定

  调查机关初步认定,原产于日本和美国的进口铁基非晶合金带材存在倾销,国内铁基非晶合金带材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作者:木易
责任编辑:任燕萍
来源:中国小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