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收费高速将统一收费 不再限定偿债期

 《小康》 ● 中国小康网   2016-03-04 14:43:11

  根据修订稿,政府收费公路中的高速公路实行统借统还,按照用收费偿还债务的原则,以全路网偿债所需时间,确定偿债期限。高速公路以外的政府收费公路,维持现行《条例》最长不超过15年、中西部最长不超过20年的规定。特许经营公路必须约定明确的经营期限。高速公路的经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30年,其中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的高速公路,可以约定超过30年的经营期限。

  解读

  政府收费高速将“统借统还、统收统支”

  根据修订稿,政府收费公路中的高速公路实行统借统还,按照用收费偿还债务的原则,以全路网偿债所需时间,确定偿债期限。高速公路以外的政府收费公路,维持现行《条例》最长不超过15年、中西部最长不超过20年的规定。

  王燕弓介绍,重点需要理解“路网”这个概念,此前政府高速公路建设是按照项目来的,也就是每个项目都对应债务。修改稿中提到的“统借统还”是指将所有政府收费高速公路的通行费作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统一上缴省级财政(相当于汇入一个资金池),所有政府收费高速公路的支出也由预算统筹安排”。“都在一个池子中好处也是很明显的,在向银行借贷时,也更有谈判的优势,可以降低融资和运营的成本。”

  收费期结束后 或将收养护费

  根据修订稿,政府统一管理的高速公路在政府债务偿清后,其养护管理费用可以由公共财政负担,也可以按满足基本养护、管理支出需求和保障通行效率的原则,重新核定收费标准,实行养护管理收费。

  之前,有观点认为,政府统一管理的收费公路在收费期结束后,将长期收取费用。因为即使是收费期结束,也将收取养护费。

作者:刘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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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