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产权改革遇难啃骨头:土地权属纷争难解

 《小康》 ● 中国小康网   2018-01-08 11:40:00

  多措并举扫清改革障碍

  针对当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面临的制约和风险,一些地方干部和专家建议,及时啃下土地确权中的“硬骨头”,加快农村金融配套服务,在完善法律政策的同时,强化资产股权的动态管理,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清障,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活力。

  加强思想动员和组织宣传,提高基层干部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认识,进而带动农民共同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一些地方干部认为,要对没有村积累,且无法马上获得股权分红等农村的基层群众,做好解释说明工作,认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改革不仅仅是为了分权、分红”。

  及时啃下土地确权中的“硬骨头”,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清障。农业部宣布,预计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国农村承包地确权。黑龙江省绥棱县、方正县一些干部建议,及时排解农村清产核资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减轻并减少人地矛盾等新的不稳定因素。加快解决土地确权时遗留下来的搁置问题,扫除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最后一公里”。

  加快农村金融配套服务,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匹配。王庆国等地方干部建议,尽快从国家层面上搭建平台,由政府信用或相关资金做担保,撬动金融杠杆,推动经营权、股权利用,吸引更多基层群众参与改革。

  专家表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不应该是封闭的,股权不应该是固化的,应允许随着人员流动,实现动态管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探索建立成员进入、退出机制,将成员资格的放弃与产权的有偿退出、成员资格的获取与产权的购买相结合,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活力。

  不少基层干部指出,农村集体经济与企业市场经济发展差距较大,集体产权改革后可能面临经营难题。应加快出台扶持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意见,通过优惠的税费政策等措施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带动改革成果惠及更多群众。

  福建省晋江市农业局局长李友加说,农村集体经济起步阶段面临着贷款难、竞争力弱等问题,国家应当给予一定扶持优惠政策,帮助集体经济迅速成长。闽侯县上街镇副镇长郑龙认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一种新的特殊法人,适应的税费条款要区别于其他企业组织。

  (记者 管建涛 宋晓东 林超 哈尔滨 郑州 福州报道)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柒月
来源:中国小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