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停复牌制度发布实施 “任性停牌”将成为历史

 《小康》 ● 中国小康网   2018-11-07 16:56:00

  11月5日,停牌16个月之久的万达电影终于复牌,不少投资者除了经历长时间无交易的煎熬之外,还承受了股价大跌的损失。Wind资讯统计,截至11月6日,两市共有66家上市公司处于停牌状态。其中停牌交易天数超过100天的有20只,成为停牌“钉子户”,更有4家公司已连续停牌超过一年之久,*ST新亿停牌超过3年,沙钢股份、深深房A停牌超过2年,随意和长期停复牌已成为危及投资者交易的顽疾之一。

  11月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份被称为“史上最严停复牌制度”的文件进一步落实“优化交易监管”精神,明确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的基本原则,对停复牌申请、停牌期限、信息披露、配套机制等均做出详细规范。这意味着,未来A股那些随意、长期任性停牌的“钉子户”公司将成为历史。

  明确四方面内容和三大原则

  新的停复牌制度共有4方面主要内容:一是确立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的基本原则,最大限度保障交易机会。明确以不停牌为原则、停牌为例外,短期停牌为原则、长期停牌为例外,间断性停牌为原则、连续性停牌为例外。上市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应当按照及时披露的原则,分阶段披露有关事项的具体情况,不得以相关事项不确定为由随意申请股票停牌,不得以申请股票停牌代替相关各方的保密义务。二是压缩股票停牌期限,增强市场流动性。进一步缩短重大资产重组最长停牌期限;明确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期间其股票原则不停牌;并购重组委审核期间,上市公司股票在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召开当天应当停牌。上市公司股票超过规定期限仍不复牌的,证券交易所应当强制复牌。三是强化股票停复牌信息披露要求,明确市场预期。提高初始停牌时的信息披露标准,对停牌期间重点阶段的信息披露事项提出明确要求,并严格落实强制停复牌情形下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四是加强制度建设,明确相应配套工作安排。明确证券交易所应当按照指导意见修改完善股票停复牌具体规则,做好有关停复牌的自律管理与服务。

  同时,证券交易所应当建立股票停牌时间与成分股指数剔除挂钩机制和停牌信息公示制度,并定期向市场公告上市公司停牌频次、时长排序情况,督促上市公司采取措施减少停牌。

  在落实新的停复牌制度时,《指导意见》还明确停复牌的基本原则、信息披露要求以及配套规则。例如,今后停复牌必须遵循审慎停牌原则、分阶段披露原则及严格保密原则。又如,停牌的信息披露有三方面要求,即一是提高初始停牌时的信息披露标准,提出股票停牌申请的公司,应当根据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披露重大事项类型、交易标的名称、交易对手方、中介机构情况、停牌期限、预计复牌时间等信息。二是严格履行强制停复牌的信息披露义务。三是强化上市公司股票停牌期间的分阶段披露要求。

  此外,新规还要求证券交易所等一线监管部门做好停复牌制度的配套工作,包括完善停复牌自律规则等配套制度,严格追究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等。

  有望带给市场诸多利好

  交银施罗德基金首席策略分析师马韬认为,目前国内市场中纯粹以稳定股价为目的、无真实重大事项且持续时间过长的停牌一直是国内外机构投资者诟病较多的现象。尽管证券法规和沪深交易所规则均给予上市公司主动停牌的权利,但本意是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持信息披露公开公正并约束上市公司相关行为,并不包括在市场波动时对股价的主动干预。近年来,随着市场波动增加,大面积、无理由、长时间的股票停牌已严重损害整体市场的流动性,给机构投资者的投资组合稳定以及基金会计结算带来了巨大风险,对于A股被海外主要指数基金扩容形成了阻碍;而且在上市公司没有履行前期停牌所列行为时,缺少制度性的问责机制,执行标准松紧全由交易所窗口指导实现。

  马韬认为,新的停复牌制度出台和实施参考了国际惯例,要求建立股票停牌时间与成分股指数剔除挂钩机制,对市场流动性构成潜在威胁的停牌行为予以不纳入指数的惩戒,督促上市公司采取措施减少股票停牌,有望将A股的停牌比例和时长压降至国际可比水平。

作者:周琳
责任编辑:风华
来源: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