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发展银行鹤岗分行因贷前调查不到位 违法遭罚50万
《小康》 ● 中国小康网 2019-07-01 14:18:48
中国小康网讯 7月1日综合报道 据银保监会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鹤银保监罚决字〔2019〕1号)显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鹤岗市分行存在贷前调查不到位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鹤岗银保监分局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50万元。
处罚全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康小君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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