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抛出54个反馈意见 京沪高铁“见招拆招”

 《小康》 ● 中国小康网   2019-11-08 20:33:36

  3问

  成本定价:与关联方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目前,京沪高铁的收入和成本中,很大一部分都来自于系统内的关联交易。关于收入,京沪高铁50%左右的收入来自关联方。其中,一个是大家都比较熟悉的向旅客收取票款,另一个是收取使用高铁线路的“过路费”,还有接触网使用服务费、车站旅客服务费、售票服务费、车站上水服务费等。

  报告期内,京沪高铁公司关联销售金额分别为120.6258亿元、139.7576亿元、152.8374亿元和128.8539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5.94%、47.29%、49.05%和51.54%。

  关于成本,有60%左右来自关联方的铁路局。京沪高铁主要委托北京局、济南局、上海局等帮忙做旅客运输服务,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采购金额分别为87.4749亿元、99.9781亿元、105.68亿元和72.3879亿元,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57.76%、62.74%、64.84%和61.06%。由此可见,京沪高铁的收入和成本两端都是大金额的关联交易,那么定价是否公允?是否可持续?市场颇为关注的是,京沪高铁的收入和成本,很多都是国铁集团系统内关联交易,成本定价不够市场化。

  从京沪高铁招股书中可以看出,公司的实控人国铁集团2018年的净利润仅为20.45亿元,上半年还微亏2.05亿元。国铁集团旗下各个铁路局不少是亏钱的,与京沪高铁关联交易的北京局、济南局、上海局,2018年净利润分别为-61.39亿元、-6.72亿元、17.09亿元;2019年上半年净利润分别为-15.44亿元、1.56亿元、77.07亿元。

  京沪高铁称,委托运输管理费属于单一来源采购,无非关联方市场价格,京沪高铁公司与受托铁路局通过协商方式确定。

  4问

  行业竞争:是否存在同业竞争?

  “委托运输管理”模式引发出同业竞争问题,证监会在反馈意见中要求京沪高铁公司说明,是否与其他线路走向一致的铁路存在同业竞争,其中包括京津城际和沪宁城际。

  京沪高铁公司表示,京津城际铁路与京沪高速铁路途经车站不同,目标客流上存在差异,旅客根据具体列车时间和具体停靠站等需求自行选择,因此京津城际铁路和京沪高速铁路不存在同业竞争。京沪高速铁路和沪宁城际铁路均客流量充沛,在途经城市分别设置不同高铁站点,而铁路建设项目立项均由国家批复,国家在铁路路网规划及立项批覆节点时,已经充分考虑了不同线路的必要性。因此,沪宁城际铁路与京沪高速铁路不存在同业竞争。

  对于跨线列车与本线列车的关系,京沪高铁公司称,本质上是京沪高铁公司和其他铁路运输企业之间的合作关系。

作者:刘慎良
责任编辑:赤子
来源: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