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需押金即可入住:信用租房套路多 一不小心“被网贷”

 《小康》 ● 中国小康网   2018-08-18 21:30:30

  房司令工作人员7月31日对记者表示,这“500万”是房司令为保证消费者的资金安全所设置的对我爱我家的最高打款信额。“每个贷款人都需授权,消费者财产安全不会因此受影响。”既然与消费者无关,为何需要自己确认授权并且还得输入账号密码?截至发稿前记者并未得到对方正面回应。

  一组来自“相寓”市场研究部统计显示,当前租赁市场,有42.2%的租客担心个人隐私泄漏放弃选择租房分期产品,认为申请办理和后续操作麻烦而放弃的占31%。统计还称,当前信用租房业务中发生消费者中间退租的情况后,如何判定责任方并承担违约金缺乏统一标准。

  由此,这种信用租房实为贷款的模式也成为许多与李红有着同样遭遇的网友的槽点:“全款被中介套现,借贷平台赚取的利润则被中介和借贷平台瓜分,风险却留给了租户。”“推介过程,不告知具体模式以及存在隐患,厚厚一沓子贷款合同,也没人能看懂。不知情的情况下贷了款,一旦支付不及时会进退两难。”

  租房不炒是底线 越界创新要不得

  那么,这种租赁模式是否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消费者又如何规避风险?

  重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罗勇认为,相寓租房以解决租赁人资金周转为噱头,实则绑定消费者名下储蓄卡做担保。由于信息不对称,一些不知情的消费者可能办理资金托管相关手续,被强行网贷,存在风险。

  “房司令为获得所谓的托管业务,隐瞒真实情况,以欺诈手段引诱消费者完成网贷的程序,将消费者从租赁人变为了实际的借款人,从而以近似合法的手段获得了最高限额为500万的托管额度,从中获取不法利益。”罗勇认为,此种行为明显存在欺诈的意图,不但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还涉嫌违反国家金融借贷的相关规定。

  “不到5000元的租金,却需要500万元授权存管金额显然缺乏合理性。”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盘和林认为,从产品来讲,信用租房就是以消费者的芝麻信用值来作为信用担保,不再需要其他担保环节。

  “这种创新要不得。”中国银行金融部副总经理刘小宇也表示,这种越界的创新不仅多产品嵌套,不向消费者介绍清楚,而且国家也没有资金存管具体额度的相关规定。一旦出现问题,很有可能出现转高利贷,再追索的问题。

  对此,北京市一法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兆成提醒消费者,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租客作为消费者在接受租房服务时候,有权对租房服务的有关真实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在签订合同时约定解除租赁合同时则终止借贷协议,消费者有权停止向房租分期平台还款,这样约定可以有效避免租赁合同解除时仍需还款的风险。

作者:冯松龄
责任编辑:闫兆杰
来源: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