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医保车险 但想过给网盘数据上保险吗

 《小康》 ● 中国小康网   2019-08-14 09:53:09
  新险种在我国尚处起步阶段

  事实上,网络安全相关保险制度起源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后来逐步发展壮大。网络安全保险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相关体制、机制还有待完善。

  2013年,人保财险公司开发出网络虚拟财产交易安全保险,成为国内首款网络安全类保险产品。2015年,安联财险、美亚保险等外资险企也在我国开展了网络安全保险业务。2015年,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携手阿里云推出了国内首款云计算保险,2016年又联合推出了国内首款网络安全类保险——信息安全综合保险,包含数字资产损失保险和数字资产安全责任保险。

  近年来,太平保险、永安保险等公司联合承保了支付宝账户安全险。2017年,平安保险推出了平安网络安全综合保险,但未实现大范围推广。目前,多家保险机构均推出了个人账户资金类安全险。

  闫怀志介绍,网络安全保险参保机构多为大型金融服务机构、网络平台提供商、IT公司、云存储公司,这类企业的共同特点是客户及业务规模庞大、网络安全风险较高。

  国内信息安全服务平台信安在线总经理舒首衡在接受科技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很多政府单位和中小企业也会购买网络安全保险产品。网络安全类保险产品还需更精细化的设计,按照不同的场景打造不同的产品,也就是满足用户的个性化需求。

  “目前市面上的网络安全类保险还是更偏向于综合险,虽然综合险覆盖的用户比较广泛,但还需要针对用户的‘痛点’发力。”舒首衡说。

  “应该说,网络安全类保险对于提升参保对象的网络安全意识、减少网络安全事件损失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国际上发展较为完善的保险企业不乏相关案例。据了解,国内也有相关赔付案例。但出于保护企业声誉、防止商业机密泄露等原因,参保企业大多对相关消息三缄其口。”闫怀志说。

  相关市场是潜力巨大的蓝海

  网络安全类保险作为国内的一个新兴险种,毫无疑问,相关市场还是一片潜力巨大、亟待开发的蓝海。但培育网络安全保险市场耗时很长,需要政府、保险行业、参保机构和个人用户等各方面形成共识,通过制定并遵从相应的政策和规范,来推动我国网络安全保险市场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和壮大。

  在闫怀志看来,我国的网络安全类保险制度发展主要存在以下瓶颈问题:

  一是相关各方的安全保险意识淡薄,对于网络安全保险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各方尚未达成共识,缺乏适合网络安全保险行业发展的宏观环境。

  二是网络安全投保定价、网络安全事件的定责和定损困难,多数保险企业的网络安全技术和管理力量较为薄弱,对网络安全投保标的及其风险缺乏有效的指导和引导,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滞后现象严重。

作者:陆成宽
责任编辑:风华
来源: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