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北大30名学霸参军入伍 征兵条件2021年男兵/女兵标准和要求时间
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
学业安排
一、复学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学校在退役当月集中办理一次退役复学手续。
二、免修课程
学生退役复学后,可免修体育、军事技能、军事理论以及相关公共选修课程,课程赋分要体现激励性,按照90分录入。
三、转专业
进一步落实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除定向生、委培生外,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按学校有关规定在当年开放转专业的专业和人数范围内,不受专业门槛、成绩、学科限制,优先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四、学业帮助
鼓励应届毕业生积极参军。对确定为大学毕业生预定兵人员,在毕业前3个月认真梳理课程学分,学院安排专业指导教师帮助完成学业。
经济奖励
一、对在校内入伍的大学毕业生士兵,一次性发放补助人民币10000 元;对在校内入伍的在校大学生士兵,每人一次性发放补助人民币8000元;对新疆、西藏等高原边远艰苦地区服役的义务兵,每人一次性发放补助人民币12000元。补助与《入伍通知书》同时发放。
二、对有征兵工作要求的二级学院落实征兵专项经费人民币2000元,每完成1名在校大学生校内入伍,另外落实征兵专项经费人民币1000元,每完成1名在校入伍应届毕业生入伍,另外落实征兵专项经费人民币2000元。在征兵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由二级学院纳入个人绩效考核,给予奖励。
三、我校入伍的大学生, 在服义务兵役期间立功和被评为“优秀义务兵”的给予以下奖励。(以最高级别奖励为准,不重复奖励)
荣立一等功者奖励人民币8000元;
荣立二等功者奖励人民币4000元;
荣立三等功者奖励人民币2000元;
评为“优秀义务兵“者奖励人民币1000元。
研究生考试政策
大学生士兵(不含往届)退役后3年内(在校生和新生在退役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学生,可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同时,从2015年起,每年安排5000名以内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并将学生服兵役情况纳入研究生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
精神鼓励
一、学校国旗护卫队、学生党团组织、社团组织和学生会在招收成员时,优先考虑退伍复学大学生士兵,发挥退役军人积极作用,传递正能量,为学校国防教育做贡献。
二、发展党员时, 优先发展符合条件的退伍复学学生。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