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砍掉自己种的杨树后被判刑怎么回事?山东枣庄农民砍自种700棵杨树获利3万 构成滥伐林木罪被判两年

 《小康》 ● 中国小康网   2021-04-08 14:50:51

2021年1月,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就对该案进行了判决。案件有5名被告人,根据判决书,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20年3月,被告人李某德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纠集被告人包某本、包某君、崔某亮、包某君擅自在市中区税郭镇牛角村采伐自己种植的杨树700余棵,共计活立木蓄积137.2立方米。

刑事立案后,李某德、包某君、崔某亮主动到枣庄市公安局市中分局投案。包某本、包某君被枣庄市公安局市中分局询问通知到案。2020年12月30日李某德向枣庄市公安局市中分局退赃3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德、包某本、包某君、包某君、崔某亮违反森林法规,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砍伐李某德所有的林木,数量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应当以滥伐林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枣庄市中区人民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德、包某本、包某君、包某君、崔某亮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该院予以支持。被告人李某德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其他四名被告人均获刑6个月到一年不等有期徒刑,缓刑一年。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田小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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