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女子失踪时家里用2吨水 警方清理化粪池取证 杭州失踪女子邻居发声!

 《小康》 ● 中国小康网   2020-07-24 22:20:45

  7月24日,来女士的家属来到小区,蹲在化粪池井盖旁号啕大哭。

  孙先生表示,在夏季高温天气,尸体不能久存,许某利很可能是将小的尸块丢进马桶冲走,大的尸骨带走丢弃。现在警方用吸污车清理化粪池,对化粪池内提取的物品进行冲洗拍照后打包带走,“这就是取证,她是被分尸了。”

  此外,孙先生称,物业人员清查来女士家所用水量显示,来女士失踪当天,他们家用去2吨自来水。很多业主据此推测,应该是许某利碎尸后通过抽水马桶冲水抛尸。

  律师说法

  丈夫杀妻即使找不到尸骸,有其他证据也可定罪

  “定罪量刑的依据之一是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尸骸虽是受害者遇害的重要证据,但是并非唯一证据,如其他证据,比如,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词、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形成故意杀人完整证据链条的,也可定罪。”

  7月24日,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刑辩律师赵良善分析认为,“如果许某利杀害妻子分解尸体属实,无论是基于经济利益还是其他原因,均构成故意杀人罪。”

  赵良善表示,根据《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案中,许某利的手段残忍,犯罪情节极为恶劣,最高可判处死刑。

  针对网传许某利11岁的女儿知情的说法,赵良善认为,即使11岁的女儿隐瞒了其父犯罪行为,未向公安机关如实供述,可以不负刑事责任。我国《刑法》规定,8种暴力犯罪的刑事责任年龄为满14周岁。“11岁女儿年龄较小、心智不成熟等,在受其父威胁的情况下作出隐瞒案情的行为,也是有情可原的。”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康小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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