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告

 《小康》 ● 中国小康网   2024-03-22 17:14:53
  (三)招聘岗位中注明“专门岗位”的,是指专门面向2024年9月前在我县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服务社区”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运动员以及明溪籍退役士兵或从明溪县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进行招聘,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岗位中注明“面向本县户籍人员(或生源)”是指:①明溪县户籍人员,即报名开始第一日常住户口在明溪县的人员;②明溪县生源,生源地是指参加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时的户籍所在地。

  (五)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为研究生学历的岗位,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核人数的比例达到1:1开考;本科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核人数的比例达到1:2开考;大专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核人数的比例达到1:3开考;招聘2人及以上的岗位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按照通过资格审核人数情况,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免笔试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其他特殊岗位经研究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不开考和减少招聘人数的岗位由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福建就业网公布。取消开考的岗位,其报考者可在规定时间内重新选择报考岗位。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短信、试题及答案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体检对象属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未能提交单位同意报考有关材料的,最迟应于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同意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有效材料。体检前仍未能提交的,取消体检及聘用资格。

  (八)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的,均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报考者进入资格复审等环节,因个人原因想放弃的,须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申明,放弃申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否则记入诚信档案。

  (九)面试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弃权的,在笔试成绩上合格线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如因报考者弃权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人数的,可在面试前从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的其他报考者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十)新聘人员自办理聘用登记之日起,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必须满5年,以保证干部队伍的稳定。

  (十一)招聘期间,招聘单位因机构改革等原因更名、合并的,聘用时按编制部门批复文件明确的单位机构名称办理聘用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参加招聘过程中,如果确定退出或被其他单位录用的,应及时与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调配奖惩股(0598-2811115)沟通,不及时沟通的,造成无故缺考等不必要的资源浪费,按要求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并通报其他相关部门。

  (二)报考者在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各环节的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经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办理聘用登记的人员辞聘解聘,不再递补。

  (三)福建就业网(https://www.fj99.org.cn)是发布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和与报考者联系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录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联系电话:0598-2811115。

  (四)报考者应认真、仔细通读本通告,熟悉报考有关要求,确保顺利参考。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招聘涉及报考者、招聘单位工作人员、监督人员等相关人员回避事项,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二)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招聘资源的不诚信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记入考生诚信档案等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明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及时受理和查处有关投诉或者举报。

  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4年明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0日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王一
来源:明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